恼恨你的父母和兄弟?

2023-07-02 09:51   彻疏明  阅读量:3879

本周日的福音就是著名的所谓“门徒的条件”:所以,人的仇敌,就是自己的家人。谁爱父亲或母亲超过我,不配是我的;谁爱儿子或女儿超过我,不配是我的。谁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随我,不配是我的。(Mt 10:36-38)

因为今年是A年,《玛窦福音》中关于这段教导写得比较委婉,然而在C年的《路加福音》中这段却非常尖锐:

如果谁来就我,而不恼恨自己的父亲、母亲、妻子、儿女、兄弟、姊妹,甚至自己的性命,不能做我的门徒。不论谁,若不背着自己的十字架,在我后面走,不能做我的门徒。(Lk 14:26-27)

长久以来,许多人都在为理解这段圣经而挣扎。第27节“若不背着自己的十字架,在我后面走,不能做我的门徒”很好理解,诡异的是前一句。对许多人来说,这也许能算是耶稣的最困难、要求最高的言论之一。

在正式进入这段经文之前,先简单明确一下,这是耶稣关于“成为他的门徒的条件/代价”所做的教导。这里所用的希腊语是μαθητής,它的字面原意就是“学生”。想象一下,当你上学的第一天,你的教授走进教室说的第一句话是:“谁不恼恨自己的父亲母亲、妻子子女、兄弟姐妹,甚至自己的生命的,不配上我的课”你会怎么想?好吧,你八成会觉得这个教授不太正常。但是拿匝勒的耶稣在这里做的是一样的事。

也许有些人会猜测,希腊语中的“恨”是不是有什么其他的意义(正如我们先前基于原文词义解释过很多晦涩的经文)。然而很遗憾,这里原文μισεω就是指“仇恨”——“爱(αγαπάω)”的反义词。这就让耶稣的教导看起来有些自相矛盾:在前几章中,他还教育我们要“爱(αγαπάω)你的仇敌”,这里为什么却说要“恨(μισεω)自己的家人”?

首先,在解读福音书时,我们要明确的一点是,耶稣的讲道总是充满技巧的,——他并不总是像写论文一样平铺直叙,用最直白的陈述句来阐释自己的核心思想。相反,他喜欢用夸张、比喻、谜语、引用、反问等方式来启示他的听众,这一点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也反复提过,比如前文《耶稣与富贵少年:“你为什么称我善”?》。

在这里,耶稣所使用的方法学者们称为“夸张(hyperbole)”。他是个很有技巧的老师和街头传教士,这个方法是为了:第一,让他的听众对他所说的话印象深刻;第二,突出强调他的内容重点。

你也许会立刻想到《马尔谷福音》中:“倘若你的手使你跌倒,砍掉它!...倘若你的脚使你跌倒,砍掉它!...倘若你的眼使你跌倒,剜出它来!(Mk 9:43,45,47)”——这是耶稣最典型的夸张法案例。

想象一下,假如你是他一世纪的犹太听众,第一次听到他这么说一定会大吃一惊,会对这些话印象深刻,甚至还会到处和人讨论:“你听说那个人是怎么说的了吗?他说不恼恨自己的父母,不配做他的门徒!他说如果我的手犯罪,倒不如砍掉它,残废进入生命,比有两只手而往地狱里划算!”这就像我们之前所作类比,当你兴致冲冲地去上你的第一节课,却听见你的教授说“如果你不为我恼恨你的家人,你不配来上我的课”——通过这种夸张,耶稣不仅突出了福音的重点,还使自己的布道辞能牢牢被普通人记住,并且能在民众中迅速传播开。

清楚了这个背景,在本次的福音中,“恼恨你的父母兄弟”也是同样的手法。——耶稣显然并不是要门徒们真的去仇视自己的家人,对自己的父母兄弟子女心怀恶意,也并不是让他们轻贱自己的生命,否则就会与他一向宣传的福音形成愚蠢的自相矛盾。他在这段话中真正想要表达的意思是:通过夸张地使用“恼恨”这个意向,耶稣想要强调“我的门徒不能爱任何人超过我”这个重点内容——他应当被爱高于一切

但我们怎么能得顺理成章地出这个解释?毕竟正如先前所说,这句经文原文的动词μισεω本意就是“恨”。不过,在希腊语圣经中,“恨”这个词用来表达“爱的比较程度”也并不是没有类似的使用传统。

比如《创世纪》29章中著名的雅各伯娶LeahRachel姐妹的故事:“雅各伯也亲近了拉黑耳,而且他爱拉黑耳甚于肋阿;于是又服事了拉班七年。上主见肋阿失宠(被恨),便开了她的胎;但拉黑耳却荒胎不孕。(Gn 29:30-31)”

其实这句经文的中文翻译并不准确,“上主见肋阿失宠”原文写的就是“上主见肋阿被恨”,英文译本为"When the LORD saw that Leah was hated",在这句话的原始希腊语译本Septuagint中所用的词同样也是μισεω。但文中表达得很清楚,并不是说雅各伯仇视肋阿,也不是说他对肋阿心怀恶意,而是指“他爱拉黑耳甚于肋阿(he loved Rachel more than Leah)”。

另外在《玛拉基亚先知书》中“但是我却爱了雅各伯,而恨了厄撒乌”,这里动词“恨”也是同样的用法,表达“我爱雅各伯胜于厄萨乌”。因此,在圣经希腊语中,“恨μισεω”这个词表达“偏爱、更爱(preference)”的意思也属于一种希伯来文学传统。

其实,对观《玛窦福音》对这段的叙述“谁爱父亲或母亲超过我,不配是我的;谁爱儿子或女儿超过我,不配是我的”正是很好的解读参考(也就是本周日的弥撒福音)。虽然《玛窦福音》也说“人的仇敌就是自己的家人”,然而这一句却是最佳的注解:耶稣在此想表达的意思非常清楚,他用“恨”这个夸张的词来向大家强调——成为他的门徒必须要爱他胜过一切

到此,有些读者也许会失望:怎么说了半天,似乎解读出的信息也没有那么令人意外嘛。不过,惊喜~本文至此还没有结束。正如我在开头所说,耶稣在讲述“成为他门徒的代价”这个内容之下,还隐藏着一个现代读者很容易忽视的启示。

然而,这个隐藏在他话语之中的启示对耶稣一世纪的犹太听众来说却非常充满爆炸力。当耶稣公然表示“你不能爱任何人胜过我”的时候——想象一下一世纪的犹太背景——谁能说这种话?

我们都知道在旧约中反复教导犹太人要爱自己的父母,爱自己的兄弟和妻子儿女,法律是明确禁止仇恨家人同胞的。特别是十诫第二部分的第一条就是“光荣你的父亲母亲”!那么请想一想,当耶稣在1世纪的犹太人中公开宣称“谁爱父亲或母亲超过我,不配是我的;谁爱儿子或女儿超过我,不配是我的。谁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随我,不配是我的”时,他凭什么这么要求?

换句话说,谁有权要求别人爱自己胜过其他一切?

以色列!你要听:上主我们的天主,是唯一的上主。你当全心、全灵、全力,爱上主你的天主。”(申命记6:4-5,the Shema)

这是犹太人自古以来每天都要念诵3次的Shema,没有人会不知道只有那唯一的一位有权要求人们全心、全灵、全力的爱——那就是以色列的天主。

因此,我们在最后可以做出总结和强调:

耶稣在此确实是教导人们做他门徒的代价和要求,但他并不是真的要你为了他的缘故去仇视自己的亲人。相反,我们知道,贯彻福音的精神核心是爱与和平(amor et pax)。

耶稣要求我们爱他胜过一切人,哪怕是自己的父母、妻子、兄弟姐妹,甚至是自己的生命。当我们因为信仰的缘故在家庭中起了冲突——正如他说“你们以为我来是给地上送和平吗?不,我告诉你们:而是来送分裂(Lk 12:51)”——他并不是要我们对自己的家人恶言相向,伤害自己的亲人,而是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把爱他作为第一,不可以选择别人胜过他。

换言之,本段经文的核心:他要求的不是“仇恨”,而是对他绝对的、服从的、超越一切的爱。

另外,耶稣也通过夸张和谜语的方式,在隐晦而明确地向他的听众启示他身份的奥秘:他不仅仅是久久等待的默西亚,不仅仅是以色列的君王,不仅仅是一位先知,或是新梅瑟,新达味;他是在作为以色列的天主,向世人——想要成为他门徒的人——要求全心、全灵、全力的爱。

*关于文中提到《路加福音》12章”你们以为我来是给地上送和平吗?不,我告诉你们:而是来送分裂。因为从今以后,一家五口的,将要分裂:三个反对两个,两个反对三个。他们将要分裂:父亲反对儿子,儿子反对父亲;母亲反对女儿,女儿反对母亲;婆母反对儿媳,儿媳反对婆母。(Lk 12:51-53)”要如何理解,其实也并不是简单的字面意思。这里耶稣引用的是Micah先知书中对于“救赎前的分裂”的预言来表达没有受难和灾难就没有救赎和新的和平,这也是犹太神学的经典预言。具体解读会在以后的文章中详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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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参考与引用:

Brant Pitre(2019), Hatred in the Bible, Mass Reading Explained, Posted on CatholicProduction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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