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鹿清泉|慕道笔记:十诫(三)

2018-04-07 09:04   仙朵拉手记  阅读量:10138
文/仙朵拉(仙朵拉手记)
这是最后一部分。第五诫、第八诫涉及“勿伤他人(身体或名誉)”的内容,第六诫、第九诫主要围绕“情欲”之罪,第七诫、第十诫与“贪财”有关。梳理精华,不做评论,仅供参考。
 
第五诫:勿杀人
生命为天主所造,因而具有神圣性。生命,不论健康或残缺,我们都应给予接纳、陪伴。
生命是天主赐给婚姻的礼物。
 
不惜一切去尊重、敬畏、珍惜和捍卫生命。
在道义上,没有任何人的生命大于自我的生命。我们有权保护、捍卫自己的生命,例如见义勇为、正当防卫、合法战争。
 
捐赠器官。天主教目前已接纳器官捐赠。
关于自杀、堕胎、安乐死、死刑。
痛苦也是一种恩典,是人生的重要体验。不论是肉身的痛苦还是感情的痛苦都在提醒我们——我是有感觉的!我们没必要回避痛苦,但可以选择对待它的态度。
 
第八诫:勿妄证
不要损害他人名誉,说谎话。
 
如圣经的教导诚实如鸽子,明智如蛇。不是所有实话都要说,但在不能讲出实话时,也不能撒谎。
 
保守秘密:
自然秘密- 如个人身份、私人秘密等。
许诺秘密- 向别人承诺要保守的秘密。
职业秘密- 例如律师、医生应遵循职业操守,保守客户、病人的秘密。
绝对秘密- 任何情况下都绝对不能说的秘密。神父在告解中得知的私人秘密以及与教友的灵修谈话内容。这是教会的最高机密。如果神父泄密,要受到教会的严厉惩罚,接受绝罚。
 
第六诫:勿行邪淫
性行为的本质是为了夫妻之间的福祉(爱的分享)。目的和意义在于生命的传承。
 
性的不当使用包括:手淫(不包括夫妻性行为发生的手淫)、婚前和婚外性行为、性利用、性骚扰和性虐待。
 
同性恋的行为是本质的错乱,是违反自然律的行为。
 
第九诫:勿愿他人妻/丈夫
此类犯罪起于思想,后发展成行为犯罪,最终思想和行为完全犯罪。
在众多告解案例中,此类罪的人大多不懂适可而止,想断绝时已经断绝不了了。
关键是要克制欲望。
诱惑来临刚有感觉时不是罪,是本能的反应。此时,看你如何选择。如果转身离开该干嘛干嘛则平安无事;如果念念不忘,过度沉迷就是罪。
 
要区分欣赏和沉迷二者的不同。
 
第七诫:勿偷盗
第十诫:勿贪他人财富
财富是天主所赐。
财富的目的:所有的财富归所有人所有。
财富应合理获得,合理使用。
 
智商、理性、能力和财富是对人得救有益的,看你如何使用它们。
 
十诫是为所有人准备的伦理标准和行为准则。人与人的关系一旦不健康,人的状态就会非常低落,并丧失自信,阻碍个人获得福祉。
 
十诫,是每个基督徒在慕道阶段就应懂得的信仰基础知识。个人体会有二:人们在纪律严明的组织内才能看到希望;严正的慕道学习对寻求信仰的人来说是必须的。
 
祝愿各位行出诫命,平安幸福。
 
附:延伸阅读
1.关于器官移植捐助:
《天主教教理》
2295. 器官的移植,如果器官捐助者,在身体和心理上所冒的危险和伤害,与受赠者所祈求的利益之间比例相称,则是合乎道德律的。在死后捐赠器官,是高尚而有功绩的行为,值得鼓励,应视为慷慨的连带责任的表现。若为了延缓他人的死亡,而直接引发另一个人的伤残,或者死亡,在道德上,是不能接受的。
 
2. 关于自杀、堕胎、安乐死、死刑:
《教理》
2324. 自杀是严重地违反义德、望德和爱德。这是第五诫所禁止的。
2270. 自第一世纪,教会就对所有人工引发的堕胎,认定其为道德的邪恶。这教导没有改变过,也是不可改变的。
2271. 正式参与堕胎的行动,构成严重的罪过。教会对於这违反生命的罪行,按法典施予绝罚。
2276. 直接的安乐死,不论有何动机或用任何方法,是结束残障者、患病者或濒死者的生命。安乐死在伦理上是不能接受的。 
因此,若为了解除痛苦而造成死亡,一个行动或不行动,无论因其本身或其意图,均构成一桩谋杀,严重地违反人的尊严和对生活的天主、他的造物主的失敬。在此事件中,人善意所犯的错误判断,并不改变这谋杀行为的本质。安乐死常应在禁止和排除之列。 
2265. 相应于捍卫公益的责任,国家致力令那些危害人权和基本民法的举动,不得扩散。合法的掌权当局有权利和义务按罪行的严重性而施予惩罚。惩罚的首要目的是补偿因罪行而引起的纷乱。当惩罚为罪犯自愿接受时,就有赎罪的价值。其次,除了捍卫公共秩序和保障人身安全外,惩罚有治疗的效果,在可能的范围内,有助于罪犯的改过迁善。 
2266.假设有罪一方的身分和责任已完全被确定,教会的传统训导并不排除诉诸死刑,但只要这是唯一的可行之道,借以有效地保护人命,免受不义侵犯者之害。
如果非杀伤性的方法足以维护人们的安全,免受侵犯者之害,掌权者只应采用这些方法,因为这些方法更符合公益的具体条件,也更合乎人性的尊严。
事实上,今日由于国家具有各种有效地防止犯案的可能性,似乎犯罪者不再得逞,而不至于决定性地剥夺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因此,绝对必须处决罪犯的个案就「十分罕见,即使并未完全绝迹」。(《天主教教理》卷三 在基督内的生活 )
 
3.关于同性恋:
《教理》
2357.同性恋是指在男人间,或女人间,对同一性别的人,体验着一种独占的或占优势的性吸引力。历经各世代及不同文化,它具有不同的形式。其心理方面的起因大部分仍不可解释。根据圣经,同性恋的行为显示严重的腐败,圣传常声明「同性恋的行为是本质的错乱」,是违反自然律的行为,排除生命的赐予,不是来自一种感情上及性方面的真正互补。在任何情形下同性恋行为是不许可的。 
 
2358.有为数不少的男女,呈现着根深蒂固的同性恋倾向。这倾向在客观上是错乱的,为他们大多数人构成了一种考验。对他们应该以尊重、同情和体贴相待。应该避免对他们有任何不公平的歧视。这些人被召在他们身上实行天主的旨意,如果他们是基督徒,应把他们由於此种情形可能遭遇的困难,与基督十字架上的牺牲结合在一起。 
 
2359.同性恋者被召守贞洁。藉着训练人内心自由的自制诸德行,有时藉着无私友情的支持,藉着祈祷和圣事的恩宠,他们可以,也应该,渐次地并决心地,走向基督徒的成全。(《天主教教理》卷三 在基督内的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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