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魔鬼与灵魂的区别

2020-09-29 10:18   纳爵之盾  阅读量:13956

引  言

 

当代通俗文化对于天使、魔鬼和灵魂的描述,常常会对不少基督徒造成困扰。文学及影视作品抓住人类对灵界持久而强烈的好奇心,以传奇的方式演绎宗教观念,实际上混淆了天使、魔鬼和灵魂在神学中的区别。尤其是后两者,常常因为流俗文化中的概念交叠,而难以辨别。虽然生活中偶有听闻难解的灵异之事,引起不少好奇的教友探问,但终不知其到底归属于善抑或恶。因此,需要从基本概念上理解三者的联系与区别,从而有助于在信仰中明辨是非曲直。

 

 
 

01 天  使

 

依据基督信仰中的创世神学,无论精神体天使,还是宇宙万物,都源于天主的创造。其中,作为精神体的天使,是天主的最先受造物。天主自身,并非受造物,而是自永恒存在,从永恒到永恒。为天主而言,无始无终,超越时间,具有绝对的永恒性;但为受造物而言,一旦被造,从无到有,具有相对的永恒性。圣奥斯定曾以隐喻的方式谈及时间,说时间是以天使之翼拍打来计算,表明时间和创造同时开始存在,即在创造之前,既没有时间,也没有天使。

 

天使一词原意是“信使”,天使的显现都是替天主传达某种信息。圣经旧约中记载很多关于天使显现的故事:创世纪的革鲁宾天使、访问亚巴郎的三位天使、陪伴多俾亚的天使、显现给三松母亲的天使等。新约则记述,天主派遣天使嘉俾额尔显现给童贞玛利亚,宣布人类救主将诞生的好消息;天使在白冷向牧羊人宣布救主已诞生的好消息;天使于坟墓显现给女人,宣布耶稣复活的消息。

 

天使通常以男性模样显现,但亦以女性模样显现:“我又举目观看,见有两个女人出现,有风吹动她们的翅膀──她们的翅膀好像鹤鸟的翅膀──她们将‘厄法’提到天地之间”(匝五9)。因此,宗教艺术中,常以翅膀作为天使的标记,配以婴儿脸庞,作为一般天使的形象。事实上,天使的显现虽采用人类的模样,但物质身体却不属于他们的本质。

 

教会传统还提及“护守天使”(guardian angel),其职责是护守人类身体和灵魂的益处。每一个人,不分男女老幼,皆有一位护守天使。不过,有一种说法属于文学表达,而非教会的正统信仰,即人的一边是天使的护守,另一边是魔鬼的唆使,甚至有“白天使”与“黑天使”之说。如卡通片《猫和老鼠》某一集中,老鼠的左边是魔鬼,右边是天使。因为此种文学喻象,具有明显的二元论倾向,将天主与魔鬼的地位等同起来,不仅会混淆善恶的界限,更会模糊天主在救恩中的角色。教友需要明确正统神学与流俗文学的区别。

 

 

02 魔  鬼

 

魔鬼有几个常见的名称。其中,“撒殚”(Satan,或译“撒旦”)一词,源自希伯来文动词(sâtan),主要意义是“阻挡”或“反对”。新约默示录将撒殚和创世纪的“蛇”联系起来,“于是那大龙被摔了下来,它就是那远古的蛇,号称魔鬼或撒殚。那欺骗了全世界的,被摔到地上,它的使者也同它一起被摔了下来”(默十二9)。新约时代,希伯来文撒殚被直译为希腊文,从此成为魔鬼的代名词。

 

“魔鬼”(the Devil)一词,意指堕落的天使(fallen angel)或其首领。福音中耶稣曾说:“可咒骂的,离开我,到那给魔鬼和他的使者预备的永火里去吧!”(玛二五41)旧约七十贤士译本用希腊文diábolos(意思是控告者),来翻译希伯来文“撒殚”,后来拉丁文转写为diabolus,通过日耳曼语转化为古英语dēofol,后来演化为现代英文的“魔鬼”(devil)。由此可见,魔鬼一词的起源与撒殚相同。

 

魔鬼的另一个称呼“路济弗尔”(拉丁文Lucifer),转写自希伯来文hêlêl,原意为“发光者”。拉丁文中的“路济弗尔”最初被用来指称金星,因其在黎明时特别明亮,不过在神话传说中常常被人格化为一个神明。在先知依撒意亚的神视中,当巴比伦王被定罪时,圣经上说:“朝霞的儿子──晨星!你怎会从天坠下?倾覆万邦者!你怎么也被砍倒在地?”(依十四12)。圣经拉丁文译本直接借用Lucifer来翻译“晨星”,而圣经英王钦定本翻译时,将拉丁文Lucifer(晨星)视为专有名词,以致于后来英语世界将“路济弗尔”视为魔鬼的名字,进而影响到通俗文学将其视为魔鬼的名字。不过现代众多英文译本,已经不再直接用Lucifer对译此句中的“晨星”,而是直接译成“晨星”(morning star)或“明星”(shining star)。

 

传统上认为,总领天使弥额尔率领众天使驱逐反叛天使,使其堕落于地狱。缘由在于,反叛天使即魔鬼因为骄傲追随自己的欲望,而非顺从天主的意志。因着自由意志的不同抉择,天使与魔鬼的本性得以固定,无法再度转变。魔鬼仍然保留其作为精神体的部分力量,然而却因着反叛本性,试图诱导人类走入歧途,远离天主。

 

有一个现象常常引发我们的好奇心,但是也常常会造成困扰,即附魔现象。美国著名的恐怖电影《驱魔人》(1973)所讲述的故事,是一个女孩因涉猎神秘的通灵牌而导致自己附魔,其母亲在求告无门的情况下,只好请神父前来驱魔,最后神父跳出窗外与魔鬼同归于尽。据称电影是源于一个真实的事件,也被视为其后各类驱魔电影的典范。无论如何,驱魔故事应该激发的是对天主的信德,而不是对魔鬼的恐惧。至于其它形式的招魂、占卜预言及其它诸多超自然现象,教会都劝诫教友不可涉猎,以免遗害丛生。

 

 
 

03  灵  魂

 

影视和文学中对灵魂的描述多有误导。人类死亡之后的灵魂(disembodied soul)是指脱离肉身的精神体。换言之,因着死亡,肉体与灵魂分离。直到世界末日,灵魂与肉身再度合一,肉身复活,接受公审判。中国传统文化有“人死为鬼”的说法,原意是指人生在世如客旅,死则如“归”,所谓“人所归为鬼”(《说文》);《礼记·祭义》则曰:“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然而,流俗以讹传讹,却将鬼与灵魂并列或混淆,遂衍生出“鬼魂”等词汇。值得注意的是,教会的惯用法与流俗概念不同,“鬼”指的是魔鬼,精神体特质与人不同;“魂”指的是灵魂,唯独人具有肉身和灵魂,灵魂单独属于人类。“亡魂”和“亡灵”的说法更为清晰,“亡”说明了人死的现象。因此,应尽量避免使用“鬼魂”和“游魂野鬼”等流俗词汇。

 

教会生活中常说的“灵魂”,实际上可能多是指“炼灵”。人因着自己的罪,需要在炼狱中弥补,以等待进入天堂。《天主教教理》指出:“教会自始便纪念亡者,为他们奉献祈祷,尤其是感恩祭,为使他们得到炼净,进入天主的荣福直观中。假如约伯的儿子能因父亲的牺牲而得到净化,那么为何我们怀疑为亡者的奉献不会带给他们安慰呢?我们无须犹疑去帮助亡者,为他们献上祈祷”(1032)。圣人传记中偶有提及,炼灵特别发显于圣人,恳请圣人的祈祷,早日脱免炼苦。诸圣相通功的信仰,在炼狱上的体现,就是凯旋的教会与旅途中的教会,对炼狱中受苦教会的支援。而不应将流俗文化中诸如“游魂野鬼”等观念引入信仰,以免造成信仰的误会和歧途。

 

教会传统中有诸多圣人显现或天堂的灵魂发显于人的事迹,指示人得救的途径或警醒人勿沉陷于罪恶。此类事迹比较易于理解,故不必多谈。那么地狱灵魂是否能够显示于人?正如福音中富翁与拉匝禄的比喻,天堂与地狱沟壑无法跨越,富翁处于地狱的灵魂意欲发显于家人以示警告,却被驳回。这里说明一个问题,即天主的意志,天主有可能允许或拒绝。有些信友在睡梦中经历到些许灵异之事,如有地狱灵魂获得天主允诺,被迫发显给家人,告知无需为其祈祷;或警告他人,勿要犯罪。此类经验,是属灵魂发显,还是魔鬼扰乱,亦或仅仅是梦境臆想,可向神父咨询,更重要的是向天主祈祷,在祈祷中分辨。

 

 

结  语

 

 

天使、魔鬼和灵魂都属于精神实体,却各有不同。天使保持其受造之初的本性,而魔鬼因着堕落改变了其本质,已与天使不同;灵魂却唯独属于人类。玄幻文学或影视剧中常常故弄玄虚,令信友无所适从,从哈利波特系列电影到2016年《招魂》(The Conjuring),迎合大众对巫术和魔鬼的猎奇心。然而,文学或影视多属于戏说,仅供娱乐,不可以作为信仰的参照。如有疑问,还应向可靠的人如神父等咨询,以免陷入妄想,误入歧途。正如圣经上所言:“可爱的诸位,不要凡神就信,但要考验那些神是否出于天主,因为有许多假先知来到了世界上”(若一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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