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 格林多后书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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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禄的荐书

1我们岂又开始举荐我们自己吗?或者,难道我们也应像某些人一般,需要给你们递上荐书,或由你们写荐书吗?2你们就是我们的荐书,是写在我们心上,为众人所共知共读的,3因为明显地,你们就是我们供职所写的基督的书信:不是用墨水写的,而是以生活的天主圣神;不是写在石版上,而是在血肉的心版上。

新约的仆役

4我们藉着基督在天主前才敢这样自信,5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凭自己能够承担什么事,好似出于自己一般;而是说:我们所以够资格,是出于天主,6并且是他使我们能够做新约的仆役:这约并不是在于文字,而是在于神,因为文字叫人死,神却叫人活。 [注1]

新约与旧约职务的比较

7如果那以文字刻在石头上而属死的职务,尚且有过光荣──甚至以色列子民为了梅瑟面貌上易于消逝的光荣,不能注视他的面貌──8那么,属神的职务,岂不更该有光荣吗?9如果先前定罪的职务有过光荣,那么,成义的职务更该多么充满光荣!10其实,那先前有过光荣的,因了这更超越的光荣,已算不得光荣了,11因为如果那易于消逝的曾一度有过光荣,那么,这常存的更该多么有光荣! [注2]

新约的公开与自由

12所以,我们既怀有这种希望,所以坦白行事,13不像梅瑟一般,将帕子蒙在脸上,免得以色列子民看到那易于消逝的光荣的终结;14但是他们的心意陷于迟钝,因为直到今天,在读旧约时,同样的帕子仍然存在,没有揭去,因为只有在基督内才得除去;15而且直到今天,几时读梅瑟时,还有帕子盖在他们的心上;16他们几时转向主,帕子就会除掉。17主就是那神:主的神在哪里,那里就有自由。18我们众人以揭开的脸面反映主的光荣的,渐渐地光荣上加光荣,都变成了与主同样的肖像,正如由主,即神在我们内所完成的。 [注3]

  1. 保禄在3:1-4:6一段,讲明自己所负的宗徒职务如何崇高,以驳斥犹太主义保守派对他的任务所有的中伤;同时证明他的言行,并非出于骄矜傲慢,而是他的使命与职务使然。关于荐书,见宗15:25-27,18:27等处。保禄对格城信友并不需要荐书,因为他们是为他所归化,他们的生活即是他作宗徒的真凭实据(格前9:2、3)。
  2. 保禄为讲明旧新二约之间的区别,用了两个特殊的名词,即“文字”与“神”(见罗2:28、29,7:6):以“文字”表旧约,以“神”表新约。旧约的法律着重外表的诫命,并不给人内在的力量;只使人认识罪过,掀起情欲,却无力挽救,因此保禄直截了当地说:“文字叫人死”(见罗7:9-11),并称梅瑟的职务为“属死的职务”,“定罪的职务”。至于新约则赐人“恩宠”与“真理”,“生命”与“光明”,给人一种内在的动力,内在的启发,为此保禄说:“神却叫人活”、并称新约的职务为“属神的职务”,“成义的职务”。关于梅瑟领受约版时所得的光荣。见出34:29-35。
  3. 梅瑟面上的光荣既是“易于消逝的”,那么,他的任务也只是暂时的,因为梅瑟的任务只是在于准备基督的来临。基督一来到,梅瑟的任务便自然结束(见迦3:24、25);所以犹太主义保守派实在没有可夸耀之处、因为他们若不归依基督,不能明了旧约的深意,因为他们的心灵还蒙着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