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户籍纪 第八章
上一章 下一章

安放灯台和灯盏

1上主训示梅瑟说:2"你告诉亚郎说:你安放灯盏时,要使七盏灯光,光照灯台的前面。"3亚郎就照样做了:安放了灯盏,使灯光照耀灯台的前面,如上主对梅瑟所吩咐的。4这灯台是用金子打成的,从座到花朵都是打成的;梅瑟是照上主指示的式样,制造了灯台。 [注1]

肋未人受祝圣

5上主训示梅瑟说:6"你由以色列子民中选出肋未人,并要洁净他们。7为洁净他们,你应这样做:将取洁水洒在他们身上,命他们用刀剃全身,然后洗自己的衣服,使自己洁净。8以后,他们应带一只公牛犊和同献的素祭,即油调的细面;你应另带一头公牛犊,为作赎罪祭;9领肋未人到会幕前,并召集以色列子民全会众。10领肋未人到上主面前以后,以色列子民将自己的手放在肋未人身上,11亚郎就以摇礼把肋未人献于上主面前,当作以色列子民的献仪:这样,他们才可以行服事上主的事。12以后肋未人应按手在两头公牛犊头上:一只你要献给上主作赎罪祭,一只作全燔祭,为肋未人赎罪。13你应使肋未人站在亚郎和他的儿子们面前,以摇礼把他们献给上主。14为此,你要由以色列子民中分出肋未人来,使他们属于我。15此后,肋未人才可进入会幕服务。为此你应洁净他们,以摇礼奉献他们,16因为他们是以色列子民中完全献与我的人;我使他们归于我。以代替以色列子民中一切开胎的首生,17因为以色列子民中的一切首生,不拘是人是兽,都属于我;自从我在埃及地击杀了一切首生的那一日起,我就将他们祝圣归属于我。18我取了肋未人,替代以色列子民中的一切首生;19我由以色列子民中委派了肋未人,作亚郎和他儿子们的属下,为替代以色列子民在会幕内服务,为以色列子民赎罪,免得以色列子民因接近圣所而遭受灾祸。" [注2] 20梅瑟、亚郎以及以色列子民全会众,对肋未人就如此做了;上主关于肋未人怎样吩咐了梅瑟,以色列子民就对他们怎样做了。21肋未人洁净了自己,洗了自己的衣服,亚郎遂以摇礼把他们献在上主面前,亚郎并为他们赎了罪,使他们洁净。22此后,肋未人才进入会幕内,在亚郎和他的儿子们面前执行自己的职务。上主关于肋未人怎样吩咐了,梅瑟就对他们怎样做了。

23上主训示梅瑟说:24"这是关于肋未人的法令:由二十五岁以上,应来服役,在会幕内工作;25到了五十岁就退休,不再服役;26以后在会幕内辅助自己的兄弟照管该遵守的事,自己却不必服劳役。关于肋未人的职务,你应这样安排。" [注3]

  1. 灯台的制造与用法,见出25:31-40;肋24:1-4。
  2. 按圣经记载,司祭与肋未人大有分别:为授司祭职,应用“祝圣”的仪式(出28:41,29:1-9;肋8:1);为授肋未人职,只用“洁净”仪式。洁净礼共分三点:一、洒取洁水,剃身和洗衣;二、行赎罪祭与全燔祭,会众长老按手于肋未人身上,肋未人按手于祭性上;三、梅瑟领肋未人隆重进入会幕,将他们交与亚郎和他的子孙。总而言之:司祭是亚郎的直系后代,肋未人则是肋未支派的其他男子。司祭能接近祭坛,能献祭;肋未人却不能,只能在会幕内或圣殿内做辅助的工作。
  3. 关于肋未人任职的年龄,见4:3和注。圣殿建成之后,肋未人自二十岁就应入殿服务。见编上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