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欧瑟亚 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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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主惩罚以民

1你要把号角放在你的口上,当作上主家的哨兵,因为百姓违背了我的盟约,干犯了我的法律。2他们呼喊我说:以色列的天主!我们认识你。3但以色列抛弃了善,所以敌人要迫害她。4他们自立了君王,却没有我的同意;他们自立了首领,却没有叫我知道;他们用金银为自己制造了偶像,给自己招来灭亡。 [注1] 5撒玛黎雅!我必要除掉你的牛犊,我的怒火必要对它燃起;以色列子民不能自新要到几时呢?6牛犊是工匠制造的,它并不是天主;撒玛黎雅的牛犊必定被粉碎!7他们既播种了风,收的也必是风;麦子不抽穗,做不成面粉;即便做出面粉来,也必被外邦人吃掉。

惩罚的效果

8以色列被吞没了,今后在列邦中必成为一个无用的废物。9他们去投奔亚述──一匹孤独的野驴──同时又给埃及送爱情的礼物。 [注2] 10纵然他们在列邦中行贿,我现在就要分散他们,使他们暂时停止给君王和首领敷油。11厄弗辣因建筑了许多祭坛,但这些祭坛为他们却只有犯罪的用途。12虽然我为他们写了许多法律,却被看作陌生人的废话。 [注3] 13让他们奉献燔祭,让他们取吃祭肉:这一切上主都不喜欢;今后他必记住他们的邪恶,必惩罚他们的罪孽;他们必要回到埃及去。 [注4] 14以色列忘了自己的造主,建立了许多宫殿,犹大也增建了许多坚固的城池;但是,我必要把火投在他们的城中,吞灭城中的宫室。

  1. 按犹大国与以色列国,均属神权政体,选立国王,必须征求天主的同意。今北国以色列选立国王与首领,全不顾及天主的意愿,因此先知说他们是自取灭亡。
  2. 见7:8-12。
  3. 本节假定:在先知服务之前,在以民间已有许多成文法律流行;这类法律,无疑是梅瑟的法律,尤其是约书(出20-23)。
  4. “他们必要回到埃及······”是说:天主要惩罚他们,使他们再尝尝昔日在埃及为奴隶受压迫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