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肋未纪 第十三章
上一章 下一章

癞病:疮疖

1上主训示梅瑟和亚郎说:2“若人在肉皮上生了肿瘤或疮疖(jiē)或斑痕,他肉皮上有了这种癞病的症象,就应把他带到亚郎司祭,或他作司祭的一个儿子前。3司祭应查看肉皮上的症象;若患处的毛变白,若患处似乎已深过肉皮,这便是癞病的症候。司祭一看出,就应声明他是不洁的。4但若他肉皮上的斑痕发白,而不见得深过肉皮,毛又没有变白,司祭应将患者隔离七天。5到第七天,司祭再查看他,如见患处颜色未变,皮上的患处没有蔓延,司祭应将他再隔离七天。6到第七天,司祭再查看他,如见患处颜色已淡,皮上的患处也没有蔓延,司祭应声明他是洁净的,这不过是一种疮疖;他洗过衣服,就洁净了。7但在司祭查看,声明他洁净以后,如疮疖(jiē)在皮肤上又蔓延开,应再去叫司祭查看。8司祭应查看他,若见他皮肤上的疮疖(jiē)蔓延开了,应声明他是不洁的,已成为癞病。 [注1]

慢性癞病

9若人身上有了癞病的症象,应带他去见司祭;10司祭应查看他,若见皮肤上白肿,毛已变白,肿处出现赘(zhuì)疣(yóu),11这是他肉皮上的慢性癞病;司祭应声明他是不洁的,不必将他隔离,因为他已是不洁的。12但若癞疮在皮上蔓延,凡司祭能看见的地方,从头到脚,癞疮遮盖了患者的全身皮肤,13司祭查看他,若见癞疮遮盖了他全身,就应声明患者是洁净的;因为全身变白,便是洁净的。14但他身上一出现赘疣,就成了不洁净的;15司祭一见这赘疣,就应声明他是不洁的;因为这赘疣是不洁的,分明是癞病。16但若赘疣再变白,他应再去见司祭;17司祭查看他,若见患处变白,司祭应声明患者是洁净的;他便是洁净的。

生疮

18若人肉皮上生了疮,已医好了;19但在疮处又起了白肿,或白中带红的斑痕,就应去叫司祭查看。20司祭查看他,若见患处似乎已深过皮肤,并且毛已变白,就应声明他是不洁的:这是由疮转成癞病的症象。21但若司祭查看,见上面没有白毛,也未深过皮肤,颜色已淡,司祭就应将他隔离七天。22若病在皮肤上蔓延开了,司祭就应声明他是不洁的:这是癞病的症象。23但是,如果斑痕留在原处,没有蔓延,这是疮痕;司祭应声明他是洁净的。

火伤

24若人肉皮上受了火伤,伤处的赘疣生了白里带红,或纯白的斑痕,25司祭就应查看他:若见斑痕上的毛已变白,似乎深过皮肤,这是由火伤转成的癞病,司祭应声明他为不洁:这是癞病的症候。26但若司祭查看,见斑痕上没有白毛,并未深过皮肤,而且颜色已淡,司祭就应将他隔离七天。27到第七天,司祭再查看他,若斑痕在皮肤上蔓延开了,司祭就应声明他是不洁的:这是癞病的症候。28但若斑痕留在原处,没有在皮肤上蔓延,颜色已淡,这只是火伤的肿胀,司祭应声明他是洁净的,因为这只是火伤疤痕。

癣疥

29不拘男女,若在头上或嘴上有疮痕,30司祭应查看疮痕,若见患处似乎深过皮肤,而且长了黄色细毛,司祭应声明他是不洁的:这是癣疥,是头上或嘴上的癞病。31但若司祭查看癣疥患处不见得深过皮肤,上面也没有黑毛,司祭就应将这患癣疥的人隔离七天。32到第七天,司祭再查看患处,若见癣疥没有蔓延,上面也没有黑毛,而且不见得深过皮肤,33这人就应剃去须发,只不剃生癣疥处;司祭应将他再隔离七天。34到第七天,司祭再查看癣疥,如果见癣疥在皮肤上没有蔓延,不见得深过皮肤,司祭就应声明他是洁净的;洗过衣服,就洁净了。35但若在声明他洁净以后,癣疥在皮肤上又蔓延开了,36司祭应再查看,若见癣疥在皮肤上蔓延了,司祭不必再检查黄毛,患者已是不洁净的。37但若癣疥的颜色未变,上面又生有黑毛,癣疥已治好,患者已洁净,司祭应声明患者是洁净的。

38不拘男女,若肉皮上起了些斑痕,即白色的斑痕,39司祭就应查看;如见肉皮上的斑痕呈灰白色,那是皮肤上起的皮疹,患者是洁净的。

秃疮

40若人的头发掉了,成了秃头,他是洁净的;41若人头顶上的头发掉了,成了前脑秃的人,他是洁净的。42但是,如果在脑后或脑前的秃处,起了白中带红的疮痕,这是他脑后或脑前的秃处起的癞病。43司祭应查看,若见他脑后或脑前秃处肿起的地方白中带红,看来仿佛肉皮上生的癞病,44这人即是癞病人,已是不洁,司祭应声明他是不洁的,因为他头上有了癞病的症象。

对癞病人的管制

45凡身患癞病的人,应穿撕裂的衣服,披头散发,将口唇遮住,且喊说:“不洁!不洁!”46在他患癞病的时日内,常是不洁的。他既是不洁的,就应独居;他的住处应在营外。

衣服的癞病

47若衣服上有了癞病的迹象,不拘是毛衣或麻衣,48或用麻及毛纺织或编织的布,或皮革,或任何皮制的物品上,有了癞病的迹象;49若衣服或皮革,或纺织或编织的布,或任何皮制的器具上,有了发绿或发红的斑痕:这就是癞病的迹象,应交由司祭查看。50司祭查看斑痕以后,应将带有斑痕的物品收藏七天。51到第七天,司祭再查看那斑痕,如果斑痕在衣服上,或纺织或编织的布上,或皮革上,或在任何皮制的物品上蔓延开了,这就是恶性癞病的迹象,物品即是不洁的。52凡带有这斑痕的衣服,用毛或麻纺织或编织的布,或任何皮制的器具,都应焚烧;因为这是恶性的癞病,应用火烧毁。53但若司祭查看时,见斑痕在衣服上,或纺织或编织的布上,或任何皮制的器具上,没有蔓延,54司祭当吩咐人将带有斑痕的物品洗涤,再收藏七天。55司祭查看洗过的物品以后,若见斑痕没有变色,也没有蔓延,物品即是不洁的,应用火烧掉,因为里外都腐蚀了。56但若司祭查看时,见斑痕在洗涤后已变暗淡,应从衣服,或皮革,或纺织或编织的布上,将那块撕去;57以后,如果在衣服上,或纺织或编织的布上,或任何皮制的器具上,再出现斑痕,即是旧病复发:带有斑痕的物品,就应用火烧了。58如果衣服,或纺织或编织的布,或任何皮制的器具,一经洗涤,上面的斑痕就不见了;再洗一次就洁净了。59这是关于毛衣或麻衣,或纺织的布,或编织的布,或任何皮制的器具的癞病迹象,声明洁净与不洁净的法律。”

  1. 13,14两章的规定,大部分是出于梅瑟时代,因按13:46,14:3、等处,记载当时的人还在营幕内,一小部分似乎是成于民长时代。又这两章的记述,在医学史上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治病的方法,不是科学的,而是由经验得来的。以色列民族和其他民族一样,做司祭的也是医生。本章所说的“癞病”,指数种皮肤病,也指衣服和房屋因湿热而发的毒烂。关于此数种疾病的征像,作者以决疑法,陈述得相当清楚。直到中世纪,圣教会在所设的癞病院内,也沿用了本章所记载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