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依撒意亚 第五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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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并非被休

1上主这样说:“我离弃你们母亲的离婚书在那里呢?或者我把你们卖给了我的那一位债主呢?看!因了你们的恶行,你们才被出卖,因了你们的过犯,你们的母亲才被离弃。 [注1] 2为什么我来到的时候,没有人在呢?为什么我召呼的时候,无人答应?难道我的手短小而不能施救?或者我再无救助之力?看!我一怒喝,海便涸竭,江河便成为旷野,其中的鱼类因无水而萎缩渴死。3我可使黑暗笼罩诸天,使麻衣掩蔽天际。”

咏“上主仆人”的诗歌

4吾主上主赐给了我一个受教的口舌,叫我会用言语援助疲倦的人。他每天清晨唤醒我,唤醒我的耳朵,叫我如同学子一样静听。5吾主上主开启了我的耳朵,我并没有违抗,也没有退避。6我将我的背转给打击我的人,把我的腮转给扯我胡须的人;对于侮辱和唾污,我没有遮掩我的面。7因为吾主上主协助我,因此我不以为羞耻;所以我板着脸,像一块燧石,因我知道我不会受耻辱。8那给我伸冤者已来近了。谁要和我争辩,让我们一齐站起来吧!谁是我的对头,叫他到我这里来吧!9请看!有吾主上主扶助我,谁还能定我的罪呢?看!他们都像衣服一样要破旧,为蠹(dù)虫所侵蚀。 [注2]

10你们中敬畏上主的,应听他仆人的声音!凡于黑暗中行走而不见光明的,该依靠上主的名字,并仰仗自己的天主。11看哪!凡你们点了火,燃了火把的,必要在你们所点的火焰里,在你们所燃的火把中行走!这是我的手所加于你们的,你们必倒卧在痛苦之中。 [注3]

  1. 以色列被描述为不忠的妇女,这是先知常用的比喻,见欧2:4-9;耶3;则16等处。虽然以民不忠,但上主仍遵守他的盟约,并未将以民完全抛弃,交给她离婚书,只暂时离弃她,使她受充军的惩罚而已。关于离婚书,见申24:1-4。“母亲”即指熙雍。
  2. 4-11节为第三首咏“上主仆人”的诗歌,说明上主的仆人所负的使命虽然艰苦异常,时遭反对,受尽痛苦,仍毅然决然负起自己的使命;最后必得胜利。关于上主的仆人将受的痛苦,第四首诗歌尚有详细的描述,见52:13-53:12。
  3. 11节是先知因上主的名向不敬畏上主的人所发出的警告,其大意不外是:上主向恶人要施行“复仇的法律”:他们怎么样害了别人,天主也要怎样惩罚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