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德训篇 第五章
上一章 下一章

财迷与冒失的危险

1不要依恃不义的财物,也不要说:为我的生活已经够了,因为在报复和灾难时,这些都无用处。2不要顺从你的偏情和你的能力,去满足你心中的欲望。3不要说:谁能宰制我?谁能因我的行为屈服我?因为上主必要报复。 [注1] 4不要说:我犯了罪,遭受了什么灾殃?因为上主是富于含忍的报复者。5关于罪的赦免,应心怀恐惧之情,免得罪上加罪。6不要说:他的仁慈宽大,我纵有许多罪过,必蒙赦免;7因为,怜悯和义怒皆系于他,他的愤怒将在罪人身上得以平息。8归向上主,不要迟缓,不要一天一天地拖延;9因为,上主的义怒忽然降来,他要在报复的日期,将你消灭。 [注2] 10不要依靠不义之财,因为在义怒的日子,它们于你毫无用处。

说话要诚实

11不可任意随风簸扬;不可见路就走,有如一口两舌的罪人。12你当坚持你的主意;你的言语,应当前后一致。又当坚持你良心的真理和明智;如此,和平与正义的言语,便常与你相随。13听话要快,答复要慢。 [注3] 14你若有所知,就可答复别人;否则,就应把手按在口上;这样,你就不致说出冒失的话来,而自招羞辱。15光荣与羞辱,全在乎言语;人的唇舌,能使人招致丧亡。16不要让人说你是诽谤者,也不要用你的唇舌陷害人;17因为,做盗贼的,必受羞辱;一口两舌的人,也必受极严厉的责斥。谗言者所得的,是憎嫌、仇视和耻辱。18大小事都不要疏忽;事无论大小,都要一律做得适当。

  1. 希伯来残卷作:“因为上主必为受迫害者复仇”。
  2. 见依47:11;路21:34;得前5:3;得后1:6-9。
  3. 见箴10:19;雅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