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圣咏集 第十七篇(16) 无辜者的恳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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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1达味祷词。
上主,请静听我的伸诉,俯听我的呼号,
请倾听我出自绝无虚伪唇舌的祈祷。

2愿我的案件在你面前判决,
愿你的眼睛细察何为清白!

3任你考验我的心灵,夜间来视察我,
以火锻炼我,你总找不到我的邪恶。
因我的口总未像人一样犯了罪过。

4我依照你的训令,遵行法律的正道。

5我的双脚紧随了你的脚印,
我的脚步决不致蹒跚不定。

6天主,我向你呼号,请你回答我,
求你侧耳听我,俯听我的祈祷。

7请你彰现你奇妙的慈爱,
将投奔到你身右边的人,
从敌人的危害中救出来。

8求你护卫我有如眼中的瞳仁, [注2]
在你双翼的庇护下叫我藏身,

9使我脱离谋害我的暴民,
及那企图消灭我的仇人,

10他们关闭了铁石的心肠,
口中语言尽是夸大狂妄,

11他们的脚步现已把我紧逼,
瞪着眼务要将我推倒在地。

12他们好似急于掠食的猛狮,
他们又如伏在暗处的壮狮。

13上主,起来迎击制服我的仇雠(chóu),
上主挥动利剑救我脱离恶徒。

14上主,求你亲手将他们治死,
杀死他们,使他们离开此世,
灭绝他们,使他们不再呼吸。
求你使义人享用你的财富,
使他们的子女也心满意足,
再把剩余的给自己的子女。

15愿我因我的正义能享见你的圣颜,
愿我醒来得能尽情欣赏你的慈面。 [注3]

  1. 作者受冤屈,申明自己的清白。祈求天主公义裁判,全心信赖天主,渴望永远享见天主。
  2. 意谓珍重爱护,无以复加。见申32:10;箴7:2等。
  3. 此句暗示死后的复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