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乃山下的闹剧

2021-03-05 13:17   纳爵之盾  阅读量:6815

 

《出谷纪》讲述的是以色列人离开埃及前后的故事。提到出离埃及,相信绝大多数人都认为以色列人离开埃及的目的是摆脱埃及人的奴役,前往天主预许的福地。但这只是目的之一,其实,离开埃及的主要目的是到旷野里去敬拜天主:“以色列的天主雅威这样说:‘你应放我的百姓走,好叫他们在旷野里过节敬拜我。’”(出5:1)这个目的在《出谷纪》中多次被提到。

 

梅瑟向法郎所提的要求是: 以色列人要全照天主所吩咐的去崇拜天主。这包括参祭之人、祭品、举祭方式和地点。通过多次的抗争和天主所发显的奇迹,法郎最后妥协了,答应了梅瑟的要求,放以色列人离开埃及。没料想到,以色列人到了西乃山脚下却搞出了一场闹剧。

 

提到西乃山下的闹剧,也就是众所周知的以色列人在西乃山下朝拜金牛之事,大家都知道这是朝拜偶像的罪过。然而,他们的行为还有大家可能没注意到的其它方面的错误。我们且从法律与礼仪的角度来探讨拜金牛的行为。

 

 

一、出谷的目的

 

我们首先要先了解天主让梅瑟带领以色列人离开埃及的目的,这样我们才能更清楚地分析以色列人拜金牛所犯的罪过。

 

在曷勒布山上,天主显现给梅瑟,派遣他前往埃及拯救以色列人:“所以你来,我要派你到法郎那里,率领我的百姓以色列出离埃及。”梅瑟有些胆怯,上主就说:“我必与你同在;几时你将我的百姓由埃及领出来,你们要在这座山上崇拜天主,你要以此作为我派你的凭据。”(出3:10-12) “你要同以色列的长老去见埃及王,对他说:‘上主,希伯来人的天主遇见了我们;现今请让我们走三天的路程,到旷野里向上主我们的天主举行祭献。’”(出3:18)

 

《出谷纪》多次提到天主对梅瑟说,让他告诉法郎放以色列人到旷野去献祭崇拜天主,(参:7:16,26;8:16;9:1,13 )。梅瑟与法郎的几次对话中也强调了去旷野朝拜天主这个主题。

 

第一次对话:到了埃及之后,梅瑟与他的哥哥亚郎前去见法郎,给他说:“以色列的天主雅威这样说:‘你应放我的百姓走,好叫他们在旷野里过节敬拜我。’”法郎问说:“谁是雅威,我该听他的命,放以色列走?我不认识雅威,也不放以色列走。”他们回答说:“希伯来人的天主遇见了我们。请让我们走三天的路到旷野里,向上主我们的天主献祭,免得他用瘟疫刀兵击杀我们。”(出5:1-3)

 

此时的法郎非常傲慢,他不知道以色列的天主是谁,也丝毫不把雅威上主放在眼里。这是因为古埃及把法郎神化了,法郎自以为是神,因而目中无真神。

 

 

第二次对第二次灾难之后,法郎召梅瑟和亚郎来说:“请你们祈求上主,使这些蛤蟆离开我和我的人民,我必放这百姓去祭献天主。”(出8:4)

 

当第二次灾难出现后,法郎才意识到以色列的上主雅威拥有神能,自己无法与祂抗争,于是服软要求梅瑟停止灾难,并答应放以色列人离开。

 

第三次对话:第四次灾难之后,法郎又召梅瑟和亚郎来说:“你们去,在此地祭献你们的天主!”梅瑟回答说:“决不能这样行,因为我们给上主我们的天主所献的祭物,是埃及人视为不可侵犯的。若是我们在埃及人前祭杀他们视为不可侵犯的东西,他们岂不用石头打死我们?我们要走三天的路程,到旷野里给上主我们的天主献祭,全照他吩咐我们的。”法郎回答说:“我让你们到旷野里给上主你们的天主献祭,但是不可走的太远。也请你们为我祈祷。”(出8:21-24)

 

第四次灾难之后,法郎妥协了,但附加了条件:他希望以色列人在“此地”祭献天主。但是梅瑟指出朝拜的地点应该是在旷野,还要走三天的路程。旷野指的是与喧哗热闹分离的僻静之所。旷野远离世俗的繁华和罪恶,是一个炼净的清静之处。埃及对以色列人来说是一个罪恶之地,被奴役之地,这绝对不是朝拜天主的好地方。

 

 

另外,梅瑟说明要走三天路程的理由有二:1、“因为我们给上主我们的天主所献的祭物,是埃及人视为不可侵犯的。若是我们在埃及人前祭杀他们视为不可侵犯的东西,他们岂不用石头打死我们?”在古埃及,有许多动物被当作神,比如羊、牛、猫等等,以色列人在西乃山下朝拜金牛就是证明。可是圣经上记载,犹太人祭祀时所用的祭品就有牛和羊,假如犹太人不去旷野而就在当地祭献天主的话,肯定会引起埃及人的不满与反对,这为以色列人来讲,是极其危险的事。2、“我们要走三天的路程,到旷野里给上主我们的天主献祭,全照他吩咐我们的。”到旷野去祭献天主,这是天主的命令,是不可违背的。可见,崇拜天主也要符合天主的要求,而不是政治上的妥协。

 

第四次对话:第八次灾难之后,梅瑟和亚郎去见法郎说:“上主,希伯来人的天主这样说:你不肯在我前低头要到几时呢?放走我的百姓去崇拜我吧!”(出10:3)梅瑟走后,法郎的臣仆们向法郎说:“这人陷害我们要到几时呢?释放这些人去崇拜上主他们的天主吧!埃及已经灭亡,你还不知道吗?”(出10:7)

 

第八次灾难之后,法郎的臣仆们受不了了,他们感觉到要亡国了,于是他们开始向法郎施压,要求放以色列人走。

 

第五次对话:梅瑟和亚郎再次被召到法郎那里,法郎对他们说:“你们去崇拜上主你们的天主吧!但那要去的是些什么人?”梅瑟回答说:“我们要带领少年老年同去,要带领儿女,牛羊同去,因为我们要过上主的节日。”法郎向他们说:“如果我放走你们和你们的孩子,就让上主同你们在一起吧!显然你们不怀好意!绝对不成!只是你们的男子可以去崇拜上主,这原是你们所要求的。”随后把他们从法郎前赶出去。(出10:8-11)

 

 

在崇拜天主的地点上妥协之后,法郎只准许男人前去崇拜,而女人和孩子必需留下,还包括牲畜。法郎的做法有两个目的:一是有女人、孩子和牲畜留下当人质,以色列人就不会逃跑;二是当时各民族的崇拜祭献都是由男人来做,女人和孩子是不参与的。法郎的要求听起来似乎合情合理且合法。拉辛格枢机解释这段圣经说:“梅瑟不能与一位外邦统治者商讨举行礼仪的方式。更不能把崇拜置于任何政治妥协之下。应该以什么方式崇拜天主,这不是政治所应该左右的。崇拜自有其准则,它是按照启示的标准而制订,即由全能的天主所确定。”(《礼仪的真谛》11页)

 

第六次对话:第九次灾难之后,法郎召梅瑟和亚郎来说:“你们去崇拜上主吧!你们的孩子可与你们同去,只把牛羊留下!”梅瑟回答说:“你本人应该给我们牺牲和全燔祭的祭品,叫我们献于上主我们的天主。我们的牲畜也都要跟我们同去,连一个蹄子也不留下,因为我们要用这些来崇拜上主我们的天主;并且未到那里之前,我们还不知道要用什么崇拜上主。”上主又使法郎心硬,他仍不肯放走他们。(出10:24-27)

 

因为此时还没得到天主的启示,梅瑟也不知道具体要用什么祭品来祭献天主。所以,他们需要带走所有的牲畜。

 

第七次对话:在第十次灾难,天使击杀了埃及境内人与动物的头胎之后,夜间法郎召梅瑟和亚郎来说:“你们和以色列子民都起身离开我的百姓走吧!照你们所要求的,去崇拜上主吧!也照你们所要求的,带着你们的羊群、牛群去吧!也为我求祝福。”(出12:31-32)

 

按照圣经记载,梅瑟与法郎的对话中大约七次都是针对或强调离开埃及的目的:那就是到旷野里通过献祭来朝拜天主。而且他们的对话还涉及到了献祭的地点与祭品问题。在这方面,梅瑟没有向法郎妥协,而是坚守原则,完全按照天主所吩咐的去做。最终,梅瑟赖天主的帮助,在强大的对手法郎面前赢得了胜利,带领以色列民族走向旷野、走向自由。

 

 
图片

二、西乃山下的闹剧

 

按照出谷纪记载:百姓见梅瑟迟迟不下山,就聚集到亚郎跟前,对他说:“起来,给我们制造一尊神像,在我们前面引路,因为那领我们出埃及国的梅瑟,不知道遭遇了什么事。”亚郎给他们说:“你们去摘下你们的妻子、儿女所佩戴的金耳环,给我送来。”众百姓即将他们耳上的金环摘下,送到亚郎跟前。亚郎从他们手里接过来,制了一个模型,用来铸了一个牛像。他们遂说:“以色列,这就是领你出埃及国的天主。” 亚郎一见,就在牛犊前筑了一座祭坛,宣布说:“明日是上主的庆节。”次日清晨,他们起来,就奉献了全燔祭及和平祭;以后百姓坐下吃喝,起来玩乐。(出31:1-6)

 

我们发现,自从以色列人跨过红海踏上了西乃半岛,并没有像梅瑟对法郎所说的立即举行祭献敬拜天主;他们却是一直走到西乃山脚下才安营扎寨停下脚步。为什么他们没有在红海对岸立即祭献天主呢?很明显的,因为他们还没有祭献天主恭敬天主的正确仪式;而且,也没有合法的司祭。

 

与此同时,在西乃山上梅瑟正从天主那里领受天主的诫命与法律。这法律中有礼仪法律,也就是关于如何敬拜天主的礼仪,其中也包括祝圣司祭的仪式。

 

而此时身为第二领导人的亚郎,竟然没有阻止以色列民众的错误行为,反而纵容他们,并给他们铸造了偶像。民众固然有错,亚郎也难辞其咎。

 

闹剧的严重罪恶

 
 

当梅瑟与若苏厄从西乃山上下来时,若苏厄一听见百姓喧哗的声音,就对梅瑟说:“营里有战争的声音。”梅瑟回答说:“这不是战胜的歌声,也不是战败的吵声,我听见的是应和的歌声。”当梅瑟走近营幕的时候,看见了那牛犊,也看见人们围着牛犊载歌载舞,遂大发愤怒,把两块石版由手中抛出,摔碎在山下。随后拿过他们所造的牛犊,投在火中焚烧,捣成细末,撒在水面上,叫以色列子民喝。(出32:17-20)

 

我们从梅瑟的发怒到摔碎刻有天主十诫的石版,可以看到以色列人闯下了弥天大祸。梅瑟也清楚地告诉以色列民众:这是重罪!

 

以色列人朝拜金牛犊的行为有以下三个严重错误或罪过:一是朝拜偶像,二是无合法主持礼仪的人员,三是没有天主所规定的仪式。

 

 

 

01

朝拜偶像

 

以色列人制造神像的动机非常荒唐:“给我们制造一尊神像,在我们前面引路。” 让偶像来指引他们人生的道路,可笑至极。而且他们指着金牛犊说:“以色列,这就是领你出埃及国的天主。”把偶像当天主,这是对天主的极大不敬,也是对天主的亵渎。

 

天主十诫第一诫明文规定:“我是上主你的天主,是我领你出了埃及之地、奴隶之所。除我之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你制造任何仿佛天上、或地上、或水中之物的雕像。不可叩拜这些像,也不可敬奉”(出20:2-5)虽然当时天主的诫命还没下达到以色列民众,但他们的行为已经冒犯了天主, 因为他们把一个受造的动物形象当成了天主。

 

他们的心意可能是好的,但是却背离了天主,犯了崇拜偶像的禁令。为什么他们会这样呢?因为当时梅瑟在西乃山上已经有几十天了,他们不知道梅瑟怎么样了。没有了首领,他们不知所措,依赖天主吧,可是天主是无形无像的,他们愿意让一个有形可见的天主来领导他们。

 

在充满偶像的埃及生活了几百年,已经习惯了有形有像的神明,一个看不到摸不到的天主让他们无法接纳。一个在天上遥不可及的天主,一个超自然的奥妙的天主,也是以色列人无法接纳的。虽说在过红海之前天主用火柱和云柱领导过以色列人,但是过了红海之后,火柱和云柱就再也没有出现了。

 

 

虽说到了西乃山下,天主让乌云笼罩山峰,雷鸣电闪,号角齐鸣,但这也是天主利用自然现象彰显祂的威严,众人还是无法看到有形有像的天主。正如拉辛格枢机在《礼仪的真谛》一书中所说的,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就要把天主拉到自己的世界里,成为他们可以看见、可以摸到、可以洞悉的天主。而且还要随叫随到,成为人们所需要的那种神明。换句话说,天主要成为他们的助手。人们想利用天主,虽然外表还是敬礼神明,其实他们是把自己置于天主之上。

 

外表看来,他们似乎并没有背离天主去侍奉邪神的意思,因为他们指着金牛的铸像说:“以色列,这就是领你出埃及的天主。”(出32:4)这也显示出他们愿意光荣领他们出离埃及的天主,他们更相信这牛犊的铸像能代表天主。然而,他们的行为却是背离了天主,而不自知。

 

02

无合法主持礼仪的人员

 

在当时,以色列人还没有真正的司祭,也就是说,没有合法主持礼仪的人员。梅瑟的哥哥亚郎当时还不是司祭,他只不过是以色列人的领袖之一,按照当时的情况,他是二把手。虽然当时亚郎为以色列人举行了祭献,但他还不是司祭。

 

举行祭礼,不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做的事情,尤其向天主献祭,更不是随随便便一个人就可以做的,政治领袖也不行,这需要由天主委派合适的司祭担任献祭的职务。出谷纪第二十九章记载了天主命令梅瑟祝圣亚郎与他的儿子们为司祭的事件(出29:1-30)。

 

03

没有天主规定的仪式

 

 

在西乃山上,梅瑟正在等待天主的诫命和天主所规定的崇拜礼仪;而在西乃山下,人们正在用从外邦人那里所学来的方式向金牛进行崇拜:献祭、吃、喝、玩乐和跳舞。他们这是自我陶醉,陶醉于自导自演的崇拜之中。他们自以为这就是天主所喜欢的方式,他们就像过节一样开心,因为亚郎宣布这天为节日。拉辛格枢机曾说:“环绕着金牛跳舞,这正是追求私利崇拜的写照。这是一种庸俗的自我满足”(拉辛格枢机《礼仪的真谛》17页)。

 

其次,就是他们的自把自为、自以为是的崇拜仪式。当梅瑟离开他们太久之后,他们处于群龙无首的状态,既无法接触到天主,又无法得到天主的指示之时,他们失去了耐心,就索性把天主拉到自己的世界里来。于是,“崇拜就成了团体为自己制订的庆典,一个自我肯定的庆典,一个随我意愿的庆典。有了这样的庆典,就能满足他们的虚荣、填补他们内心的空虚。这样还形成了一个自我封闭的小圈子:吃、喝、玩乐、跳舞。”(拉辛格枢机《礼仪的真谛》17页)

 

枢机继续指出他们的神学错误:“最终这已不是关乎天主,而是给予自己一小片自由选择的舒适世界,那是全凭自己制造出来的,于是礼仪实在成了空泛的胡闹行为。更糟的是,它更成了背叛生活的天主,却以神圣的模样来作掩饰。最终留下来的只是沮丧与空虚感。人与生活的天主相遇常感受到释放的经验,在这种崇拜中绝对是感受不到的。”(拉辛格枢机《礼仪的真谛》17页)

 

从教会法典的角度

看对天主的崇高敬礼

 
 

法典834条:1项——教会以特殊的方式,借礼仪执行圣化的职务。礼仪是行使耶稣基督的司祭职务,因为在礼仪中,人的圣化借有形的记号而表达,并以各人本有的方式予以完成;对上主完整而公开的敬礼,由耶稣基督的奥体,即头和肢体一起行动而举行。

 

2项——这样的敬礼由合法任命的人员,以教会的名义,并按教会权力当局所批准的行为来举行。

 

教会的礼仪是在行使耶稣基督的司祭职务,是对天主的公开敬礼(崇拜),是耶稣与教会一起在行动,也就是由头与身体一起来举行。因此,举行真正的敬礼(敬拜、钦崇)需要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合法的人员;二是以教会的名义;三是按教会权力当局所批准的行为来举行。

 

01

合法人员:主教与司铎,代表耶稣基督

 

835条1项——圣化职务的执行,首推主教,因为他们是大司祭,天主奥秘的主要分施人,而且在托付给他们的教会中,他们是整个礼仪生活的仲裁人,推行人和监护人。


2项——司铎亦执行此圣化的职务,因为司铎分享基督的司祭职,被祝圣为基督的服务圣职人员,在主教的权下,举行敬主之礼并圣化众人。


3项——执事则应照法律规定,参与举行敬主之礼。


4项——其它信徒在圣化职务中,有自己的角色,在举行礼仪时,尤其在举行感恩祭时,以自己的方式主动的参与;同样父母以基督徒的精神度婚姻生活,并对子女施行基督化的教育时,亦以特殊方式参与这一圣化的职务。

 

司铎因圣秩圣事而与基督司祭相似,蒙召做基督元首的职员、主教圣秩的合作者,以建树基督整个身体——教会。每位司铎以自己的方式代表着基督(司铎法令12.1),司铎是礼仪的职员,尤其在弥撒圣祭中,基督将自己奉献作牺牲以圣化人类,而司铎则以特殊身份代表基督。(司铎法令13.3)

 

 

02

以教会的名义

 

 

教会的敬礼有公共敬礼与私人敬礼之分。举行七件圣事、诵读大日课都是教会的公共敬礼;念玫瑰经、拜苦路、早晚功课等都是私人敬礼。

 

《司铎职务与生活法令》这样说:“信徒们的神性祭献,是借着司铎的职务,在与基督惟一中保的祭献结合之下而完成;就是说,这祭献是借司铎的手,以整个教会的名义,在不流血的圣事方式下而奉献的,直到主的来临。司铎的职务以此为终向,以此为完结(司铎法令2)。

 

教会法典837条也规定:礼仪行动并非私人的行为,而是由教会这“合一的圣事”举行的行为,即天主的子民在主教的领导下聚集在一起所做的行为。因此礼仪行动归于整个教会奥体,显示教会,影响教会;而对每一个肢体,以不同的方式,根据不同的等级、职务、和主动参与影响每一个人。礼仪行动照其性质,本是团体的举动,故此在举行时,应尽可能使信徒多次并主动的参与。

 

 

03

按教会的规定

 

教会对礼仪的举行有专门的礼仪书,如《感恩祭典》、《每日礼赞》、《罗马礼仪书》,及其专门规定礼仪的文献:《弥撒经书总论》、《救赎的圣事》、《罗马礼仪手册》等。除834条2项的规定外,教会法典还有以下规定:


841条:既然圣事为普世教会所共有,并属于天主的宝库,因此只有教会的最高权力,才有权批准和制订圣事必要的有效成分;至论制订有关圣事的合法举行,分施,和领受,以及一切举行圣事时应守的规程,均应依838条3和4项的规定,属于最高或其它主管权力。

 

839条1项——教会尚以其它的方法执行圣化的职务,即以祈祷,祈求天主使信徒在真理上成圣,以及补赎和爱德的善功;这一切皆极有助于基督王国,在人心中的建立和巩固,并使世界获得救援。


2项——教区教长应设法,使基督子民的祈祷及各项神课,完全符合教会的规定。

 

214 条——基督信徒有权遵照教会合法牧人所审定的礼仪规定,奉行对天主的敬礼,并遵循本有的神修生活形式,惟须与教会道理相符合。

 

在施行礼仪与圣事时,必需严格按照教会权威当局所规定的仪式举行,任何人士,即便是司铎,也不得进行增删或改变礼仪的任何部分(礼仪宪章22.3)

 

为此法典392条2项又规定:“应提防勿使流弊潜入教会的纪律内,应特别防范有关圣道职、举行圣事及圣仪,敬礼天主和圣人,以及财物管理等流弊。”

 

 

小  结

 
 

通过按照教会法典与礼仪神学来分析西乃山下朝拜金牛的闹剧,让我们明白在恭敬天主的神圣仪式方面不可随随便便,而是要按照教会权威当局的规定来执行,同时也需要有合法的礼仪人员——拥有司祭职的主教或司铎来举行。

 

在天主教教会内,对天主最神圣、最隆重、最庄严的朝拜,莫过于弥撒大祭了。我们称弥撒为感恩祭,就说明这是一个祭献。由于对教会礼仪的认识不足和对教会法律的不了解,就导致某些人认为在教堂里唱唱歌、挥挥手、跳跳舞就是敬拜,这实是太离谱了。

 

笔者希望这篇文章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让基督信徒对有关敬礼天主的事宜有个正确的认识,从而不再盲从。

 

本文旨在告诉读者以下几端教会的重要道理:

1. 祭献是敬拜天主的正确礼仪,新约的祭献就是弥撒大祭。其它任何不被教会认可的方式,都不是正确的方式,尤其从新教所学的“敬拜”方式,正如西乃山下的闹剧一样,不应出现在天主教的教堂与任何集会之中。

 

2. 领导或执行祭献大礼的人必需是教会所委任的合法人员:那就是主教与司铎。真正的崇拜不应出现由教友(所有的非圣职人员)来带领的情况。

 

3. 正确的祭献是教会与首领基督一起的行动,是教会的公共敬礼,是以教会的名义而举行的。其它行为则属于私人敬礼行为。

 

4. 正确的崇拜天主必需按照教会权力当局所批准的礼仪行为来举行,任何人士,即便是司铎,也不得进行增删或改变礼仪的任何部分。如果没有按照教会所批准的礼仪行为举行对天主的敬礼,则属于非法。

 

 

已有0人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