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由保禄弟子整理的保禄书信导读

2020-12-21 20:52   纳爵之盾  阅读量:6585

 

一  作者问题

 

《致厄弗所人书》的作者、收件人、写作地点和时间都有争议,至今学界没有统一的说法。尽管书信中明确提到保禄是写信人(弗1:1;弗3:1),但有诸多证据显示,保禄未必是此书信的亲笔作者。持此说法的学者主要是从文学和神学的分析上得出结论的。

 

在用词上,本书信与保禄其它的书信有明显的差别:有82个是其它书信中所没有的词;38个在新约其它著作中没有出现过;27个是厄弗所和哥罗森书所独有的。

 

在文风上,此信的内容完全没有保禄在其它书信中的那份关切、热情和慷慨陈词,缺乏个人性和针对性,“其风格是礼仪式的,像祈祷,也像默想,安详宁谧,肃穆沉郁,句子漫长舒缓……这种丰富满溢,缓慢而安详的风格,在整本新约中是独特的,就连哥罗森书也无法望其项背。[1]” 

 

在基督论、教会论和末世论等方面,厄弗所书的神学高度、广度和深度,都是保禄其它书信所无法媲美的。为此,有人认为厄弗所书更像是保禄的弟子在整理全部保禄书信后写的导论,是对保禄思想再深入思考后的成熟果实。而编者之所以假借保禄之名来写,只是出于模仿或文学形式的考虑。

 

当然,上述种种理由并不足以断然否定保禄就是作者本人,因为一个人的文风和思想都可能发生变化,更何况我们还可从厄弗所书中找到许多和保禄其它书信非常一致的思想与词汇。

 

既然本书信与保禄的思想一脉相承,那么无论将其作者看成保禄还是他的弟子都说得过去,也都无关紧要。为方便起见,我们姑且把作者说成是保禄。

 

二 写作背景

 

作者写作的动机往往与对象有关,但问题是,我们并不确定具体谁是收信人。在早期大部分的手抄本里并没有写收信人,只有“在厄弗所的”这几个字,而二世纪第一位编辑《新约》的异端者马西翁(Marcion)则根据他的手抄本,把收信人写成“劳狄刻雅的信徒”,在同时期其它手抄本中,有的却写着“厄弗所及劳狄刻雅”。总之,不同手抄本中收信人的出入,说明厄弗所教会不见得是本信件特别针对的收信人。

 

而从书信的内容来看,它不像是一封“信”(letter),更像是一封公函(epistle),因为它虽然有开头的致候辞和结尾的送信人和祝福语,但在整体上却以论述为主,而不是像平常的信件那样针对特定对象的情形——厄弗所书几乎没透露任何有关此教会的信息。相对而言,公函的针对性更普遍,论述性也更强。因此,厄弗所书可能是保禄针对整个小亚细亚教会所写的公函,只是在分送给各教会时送件人在开头填了收信人的名称,最后只有厄弗所教会的流传了下来。

 

根据本书信的内容,我们大概可猜测到,这些教会应该是以外邦的归依者为主,他们曾经与犹太基督徒发生冲突,但如今已和好共融(弗2:11~16)。也许是由于这些基督徒对信仰的了解还不够深刻(书信中,保禄一直强调对信仰之奥秘的了解,如一9),因为害怕他们受到当地哲学与宗教混合主义的影响(弗四14;宗二九 29~30;哥二8),所以保禄才写此信以阐明基督信仰的基本教义。

三 相关书信

 

厄弗所书与哥罗森书,不论是在词汇、风格、还是在主题上,都有许多惊人的相似之处,有时两书某些段落的经文甚至完全一致(如弗六21~22;哥四7~8),另有些段落的结构非常平行(如弗五22~六9;哥三18~四1)。据统计,“全哥罗森书共有三分之一的词汇出现在厄弗所书中;在厄弗所书的135经节中,共有115经节与哥罗森书95经节中的73经节相平行[2]”。而在神学上,二者都以宇宙性基督、基督身体——教会为主题。不过,厄弗所书似乎是哥罗森书的扩充版,因为阐述更为全面和深刻。

 

 

四 文本结构

 

一、致候辞(一1~2)

二、教义部分(一3~三21)

1、借基督的救赎(一3~19)

2、借教会的救赎(一20~二22)

3、保禄的使命(三1~13)

4、祈祷及光荣颂(三14~21)

 

三、伦理部分(四1~六20)

1、普遍性劝导(四1~16)

2、特殊性劝导(四17~六9)

3、基督徒的战役(六10~20)

 

四、结束语(六21~24)

 

五 神学思想

 

在这封书信里,作者首先愿意其读者明白天主的救恩计划,这计划是在创世之初就预定的,在基督内,并借着基督得以完成。天主的救恩具有普遍性,不仅是犹太人,一切外邦人都是天主借着基督救赎的对象。而天主如此拯救人,完全是他的恩宠。对保禄来说,此计划是天主爱的奥秘,若不是基督和圣神的启示,并经由宗徒们传播,人是无法认识到其“宽、广、深、高”的。

 

厄弗所书中的基督是宇宙性的,他越乎一切,“万有总归于他”,并且是教会的元首。保禄在此强调基督的宇宙性和他是教会的元首,与天主的救恩计划有关。得救,事实上就是在基督内归于天主:“只有在基督内,我们才可借着对他所怀的信德,放心大胆地怀着依恃之心,走到天主面前”(弗三12)。所以,基督被看成是万物和人类汇聚于他内的合一者,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基督是教会——得救者之团体——的元首。

 

保禄在此继续用“身体”来比喻教会,所不同的是,教会不再是基督的身体,而是肢体,基督是她的头。这大概是因为头之于身体的作用,即头具有使“全身都结构紧凑”,“各关节互相补助”,各肢体按其功用各尽其职的能力,或者说使身体合一的能力。在这样的教会观下,保禄劝勉信友要在爱德中彼此建树,寻求合一。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合一共融是人与天主合一共融的条件,因而是得救的条件和标记。

 


[1]黄怀秋,《十字架下的新人——厄弗所书:导论和默想》(台北,光启,1997),13~14页。

[2]同上,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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