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问神父|怎么算亵渎圣体?会不会受自科绝罚?

2020-10-11 18:13   真理电台  阅读量:8742

问题留言:神父您好  我也好想向您了解一下怎样才算陷入亵渎圣体的自科绝罚?毕竟亵渎圣体有许多种。听说命取圣体做亵渎者会受自科绝罚。  犯了大罪的人辅祭、领圣体的时候,在圣体前端盘子(因为会掉圣体渣) ,圣体渣(肉眼可见的)很有可能掉在犯大罪的人手上和身上,甚至就会掉在犯大罪的人(或犯许多大罪的人)手上和身上,更甚者是因为那个犯许多大罪的人,是因为他没端好盘子导致圣体掉在他手上(比如因为他不领圣体,他不好意思,等最后一个领圣体的人走了,他就赶紧走,因为有风和他自己慌忙,导致圣体渣很有可能掉在他手和身上,如果他自己也知道,但他不在意,辅祭完了,就走了,这算不算非常亵渎圣体,会不会受自科绝罚?还有等等许多情况)。那个犯许多大罪的人当时觉得圣体渣很有可能掉在手上,但他不在意,最后就走了,这算是非常亵渎圣体吗神父?谢谢您!

随风神父:圣体是我们教会中,至尊的圣事,是耶稣真实的血和肉,是我们的精神食粮。因此,教会历来教导信友们要尊崇圣体。

可是由于现在教会内有一些人受世俗观念的影响,把弥撒俗化了,视弥撒圣祭有如一般社交聚会,致使他们对于弥撒,对于圣体缺少了应有的崇敬。领圣体时,大都漫不经意、掉以轻心。这位听众,在这里提出关于亵渎圣体的问题,正好是我们反省我们自己的机会。

一、圣体的尊贵

在耶稣亲自建立的七件圣事中,以圣体圣事至为尊贵,“因为至圣圣体含有教会的全部精神财富,就是基督自己,祂是我们的逾越圣事,是生命的食粮。以祂那经圣神而成的生活的并有活力的肉体,祂赐给人们生命”

耶稣说:“我是从天上降下的生活的食粮;谁若吃了这食粮,必要生活直到永远。我所要赐给的食粮,就是我的肉,是为世界的生命而赐给的”(若6:50-51)“谁吃我的肉,并喝我的血,必得永生,在末日,我且要叫他复活”(若6:54)

因此,一个想获得生命与永生的人,必须要领受基督的圣体。这神量是我们进入天国的保证,是耶稣和我们同在的标记,更是他爱的到底的表达。就如《教理》1337号说:“主既然爱了属于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当祂知道时辰已到,要离 开世界回到父那裡去时,祂在晚餐中为他们洗脚,并交给他们爱的命 令。为留给他们这爱情的保証,为使他们与自己永不分离,并且为让 他们参与祂的逾越,祂建立了感恩(圣体)圣事,作为祂圣死与复活的 纪念,并吩咐祂的宗徒要举行这事,直至祂的再来;‘于是将他们立 为新约的司祭’。”

正因为这神圣食粮是如些重要,所以“圣教四规”的第三规指明,教友每年至少“该妥当告解并善领圣体一次”。那我们接下来就看一下,怎么算亵渎圣体。

二、怎么算亵渎圣体?

提起亵渎圣体,首先让我们看一下“亵渎”这个词是什么意思。维基百科的解释,说是指对上帝、神灵、宗教上的神话人物、书籍或圣物,作出侮辱的行为,发表批评或负面的言论,或是展现出缺少敬意、轻视的态度。

我们从这个解释中可以了解到,亵渎一般是指对于天主以及与天主有关的人或事的行为。因此,我们可以由此知道,所谓的亵渎圣体,所指的就是侮辱圣体的行为,或是发表相关的言论,对圣体缺少应有尊敬等。

在圣经中关于“亵渎”一词,它所指的意思可归纳为玷污、辱骂、咒诅、藐视等。(肋18:21;列下19:6;则36:16-20)所以,面对圣体,如果我们有了这样的心思和行为,我们就算亵渎了圣体。

当然,亵渎圣体,还有一种就是不相称的领受。就是我们明明知道自己犯有大罪,却不告解,而去领受。保禄宗徒说:“无论谁,若不相称地吃主的饼,或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体和主血的罪人。因为那吃喝的人,若不分辨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案。”因此《教理》1385号说:“凡明知自己身负大罪的人,必须先接受和好圣事,才可领受主的体血。”

说到这位听众说的圣体渣的问题,如果我们不是故意的让圣体的碎渣掉在了地上,这样的行为,是不算亵渎圣体的。因为我们人都是有的限度,是没有办法绝对地让自己的行为万无一失。当然,我们应尽力避免这样的行为发生,教廷礼仪圣部于2004年出版的《救赎圣事训令》曾告诫我们说:“为了避免让圣体或其碎块掉落,信友领圣体时应使用圣体碟”(93号)。

至于说自科绝罚。天主教法典的确有这一处罚。在1367 条说:“抛弃圣体,或命取或保存圣体以作亵渎者,处保留于宗座的自科绝罚;如为圣职人员,得加处他罚;也不排除撤销其圣职身份。”但这不是说我们不小心,让圣体渣掉在地上,或是有罪了领受,而有的教会惩罚,而是指的公开的亵渎侮辱圣体的行为。目前,教会很少使用自科绝罚。

另外,我们也要明了,作为惩戒罚,自科绝罚绝不是为了罚人而存在,它的意义在于“治疗性”,也就是激励犯事者悔改:一旦犯事者表示诚心忏悔,便有权利获得绝罚的赦免。

三、活一个圣善的生活

相比我们关注于一些有关领受圣体的动作、或行为,更重要的是我们圣善的生活。领了圣体后,没有好好做一个基督徒,甚至乎是做了反见证,这其实是对于主更大的亵渎。因为真正让圣体亵渎是我们的心,我们内心没有了对于天主的崇敬,没有了对于他人的关爱,那是我们对于天主更大的亵渎。

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反省自己的是,领完圣体后,我有没有好好的活出耶稣的教导?我对近人怎样?是否对于他人的仍然冷漠?对有需要的人是否伸出援手?对于家人是否关爱吗?对工作我是否尽责?有没有用暴力心态对人对事?我愿意为耶稣而受苦吗?有背上我们自己的十字架吗?有爱天主及爱近人吗?

就如《天主教教理》教导我们的:“为能真实地领受基督为我们交付的体血,我们当在最穷苦的人身上认出基督,他们是基督的兄弟姊妹:金口圣若望,《格林多前书讲道集》:你已品尝了主的血,却没有认出你的兄弟姊 妹。如果某人被认为堪当参与圣餐,而你却认为他不配分享你的食物,那么你就侮 辱了这圣餐。天主从你的罪恶中解救了你,并邀请你来这里坐席,可是你却没有因而变得更慈悲。”(教理13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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