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问神父|不经过别人的同意,可以给人受洗吗?

2020-09-20 19:07   真理电台  阅读量:7400

问题留言:神父,不经过别人的同意,可以给人受洗吗?还是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比如病人面临死亡危险、神志不清醒等等情况。不经过别人同意,不可以给人受洗的话,那给婴儿受洗是怎么回事?不经过别人同意,给人受洗,受洗是不是无效的?

随风神父:

领受教会的任何圣事,都是需要本人意愿的,没有人能够在不同意的情况下领受圣事。同样,领洗也是如此,它的前提条件是自己愿意,就如一个人的悔改,只有自己愿意,才可做出悔改的行动。因此,不经过他人同意,就给他人施洗,是非常莽撞的行为,很可能会使洗礼无效。要知道教会在一个成人领洗前,会有很长的时间,来做慕道的准备,我们也叫慕道期。就是为了让人了解教会信仰,妥善领受圣事。圣事不是魔术,而是一个生命诞生与成长的过程,洗礼的恩宠会随着人成长而发展。因此,教会特别强调信仰生活的培育过程。慕道者是一步步地被迎进教会内,迎向天主救赎的圣化恩宠。

《天主教法典》851 举行洗礼应有相称的准备,因此:愿意领受洗礼的成年人,应加入慕道期,而且尽可能按照主教团制定的入门程序,和所颁发的特殊法规,经过不同的各个阶段,而领受入门圣事。

《天主教教理》1233. 总之,今天在所有拉丁礼和东方礼的教会中,基督徒成人入门都是由进入慕道期开始,一直到达它的最高峰。

当然这位听众提到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病人已经频临死亡,神志不清,该怎么办?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就需要了解,病人之前意识清醒时的情况。如果在病人意识清醒时,曾表达过这方面的意愿,那么在危机情况下,我们可以给他施洗。如果我们无法确定,病人的意愿如何,为了人灵的得救,在施洗前要加念一句:“如果你愿意领洗”。

至于给婴儿施洗,虽然婴儿既不了解信仰,又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愿,可是这个了解和意愿是由父母来代做的。因为婴儿的一切,他们的肉身和灵魂的福利,都是由他们的父母来做决定及照顾的,这是大家公认的事实,也是各国民法所承认的事实。既然信仰是如此的宝贵,作为父母的又怎么不为自己的儿女选择呢?

《天主教教理》1250-1251教导:“婴孩在诞生时已有堕落的人性,并被原罪所玷污,因此他们也需要在圣洗圣事中重生,好能由黑暗的权势中获得解放,被带入天主子女的自由国度,因为全人类都蒙召进入这国度。婴孩洗礼尤其显示出天主无条件地施予的救赎恩宠。如果教会和父母不在婴孩出生后尽快让他接受洗礼,便剥削了婴孩成为天主子女的无价恩宠。”“基督徒的父母体认到让婴孩受洗,正符合他们身为抚养者的职责,即养育天主所託付给他们的生命。 ”

《天主教法典》867 条 – 1 项表明:“ 父母有责任,使其婴儿于诞生后数星期内领洗;在婴儿生后,甚至生前,应託快找堂区主任,为婴儿请求施洗,并作适当的准备。”

2 项 又说:“ 如果婴儿在死亡危险之中,应立刻为他施行洗礼。”

当然,只给孩子领洗是不够,父母也有职责,去帮领洗了的婴儿在幼年期时便开始接受信仰的教育,帮助他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基督徒。

《天主教教理》1231号说:“在婴孩洗礼已成为惯常方式的地方,这圣事的举行,以非常简略的方式,综合基督徒入门式的各准备阶段而一次完成。然而,婴孩洗礼,按其性质而言,要求接受圣洗后的慕道期。这不只关系到在洗礼后需要给予教理讲授,而且洗礼的恩宠在那人成长的过程中,也需要发展。这正是教理讲授的适当时期。”

《天主教教理》1255教导我们说:“为使洗礼的恩宠得以发展,父母的帮助十分重要。代父或代母也担当同样的角色;他们应具有坚定的信德,能够并准备好协助新受洗者──不论是儿童或成人,走上基督徒生活的道路。他们的工作确实是教会的职责 (officium)。整个教会团体也应负起部分责任,去发展和保护‘受洗者’在洗礼时所接受的恩宠。”

然而,有些情况是会限制婴孩接受圣洗的。如果没有父母的许可,或没有足够把握这个婴孩日后会得到让他成为一名天主教徒的培育,施行圣洗圣事便是违法的。所以,后者就是为什么婴孩需要一位能够作为他的生活典范的代父或代母的原因。

《天主教法典》868 条 – 1 项 说“ 为使婴孩合法地施行洗礼,应有:父母,或至少其中之一,或合法监护人的同意;婴孩有希望将来在天主教会内接受教育;如果完全没有希望,在告知父母理由后,依照特殊法的规定,延缓施洗。

但是有一些情况是不一样的。《天主教法典》868 2 项 说:“天主教信徒父母,甚至非天主教信徒父母之婴儿,在死亡的危险中,即使父母不同意,仍能合法地为婴孩施洗。”

之所以教会如此说,是教会假定每个人都追求美好的事物,那么信仰如此宝贵,当孩子在认识了信仰,有了自己的选择能力时,一定会选择信仰,出于这样的理由,教会才规定,为儿童来讲是可以在父母不同意的情况下,给孩子施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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