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天主与天主教

2019-03-05 20:03     阅读量:8388
名词解释
——天主与天主教
  
在中国古代,“天主”并没有作为一个独立的词使用,但华夏儿女对于天的敬畏却源远流长。

天,一直是中华文化信仰体系的一个核心,皇天、昊天、苍天、上天、老天、老天爷等称呼使得“天”成为了一个神格化、人格化的概念,狭义仅指与地相对的天;广泛意义上的“天”即道、太一、大自然、天然宇宙。在汉语中,“天”是一个含义丰富的字。东汉许慎《说文解字》载有:“天,颠也。至高无上,从一大。”简言之,“天”代表头顶,表示至高无上,字形由一与大构成。文化典籍《礼统》释为:“天之为言镇、神也。理统万物,主宰群生。”中国古典文学中的“天”,不仅是大地的主宰者,也是万物的来源与支撑力量,同时还代表了赏善罚恶的绝对正义。“敬天祭祖”自古以来就是中国文化的信仰基因。这些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关“天”的元素与基因也就成为了利玛窦神父定义《圣经》中的“神”及命名教会信仰团体的重要参考。
 
在明末清初时期,利玛窦神父认为中国人不容易理解西方文化中所信奉的“主”或“神”,取一个能广为中国人接受并利于传扬的名号是一件尤为关键的事。1583年8月,利玛窦神父定夺“天主”名号,后经教会认定而采用,并被天主教会普遍接受。他认为“天主”这个名号能广被接受不仅因为此二字发音响亮,意义深长,听来有庄严肃穆气派之感,更因为它是从尊重中国的传统文化,参考中国人敬畏天地的传统的角度出发,取意“天地真主,主神主人亦主万物”及“至高莫若天,至尊莫若主”而定名信仰中的“神”及“主”为“天主”。由此,恭敬朝拜这位至高至尊的“天主”的宗教团体便为“天主教”。
 
后来,利玛窦神父在《辨学遗牍》中明确指出天主教中的“天主”并非是佛教、道教里的“天”或“主”,而是天主教信仰中的“能生天地万物、生我、养我、救我、赏罚我、福祸我”独一无二的真主。他在《天主实义》中写到“夫即天主,吾西国所称陡斯是也。”利玛窦神父藉此陈述,更加清晰明确地指出他所宣讲的“天主”就是普世天主教会所信仰的“Deus”。
 
1627年(明天启七年),天主教嘉定会议(中国天主教历史上的第一次国际学术研讨会)确认“天主”二字实为陡斯(Deus)。1628年,教廷代表在北京作了一些调查,决定正式使用“天主”之名,并沿用至今。
 
参考资料:
刘俊馀 王玉川 合译《利玛窦:中国传教史》上(台北:光启文化事业,1986)189页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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