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问神父|小时候拿了别人东西,需要归还吗?可不可以奉献给教堂呢?

2020-07-12 18:21   真理电台  阅读量:7542

问题留言:

神父,听好多炼灵显现的事,都因为拿了别人很小的东西而不能升天堂,我请问一下,我小时候拿的别人东西是不是也需要长大后归还呢?如果不想归还或者忘记了,可不可以给教堂呢?

随风神父:

关于这个问题,我想不能够简单的回答可以或是不可以。而是需要更全面的来理解这个问题

一、如何界定小孩子的“偷”和“拿”?

当我们谈论起小孩子的偷东西时候,我们一定要小心。我们不能草率的用偷窃来界定他们的行为,因为为此时的孩子来讲,他们的是非对错概念还没有清晰的认识,他们还不懂什么叫“偷”,大多是因为喜欢,于是就拿了。即便是五六岁的孩子,虽然他们处于“练习遵守规则”的阶段,已经了解规则,但有的时候还会有忘记规则的存在。

我特别赞赏一个叫吴海勇的儿童心理学博士的看法,他认为,关于孩子的“偷”要分年龄来看,他分析说,六岁以前孩子的偷窃行为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偷”,既没有恶意,也没有强烈的目的性。对于这个时期的孩子而言,他们开始有了主动的意识和想法,但是还没有形成完整的道德观念。此时,他们根本认识不到自己不问自取的行为是“偷”,而是“我喜欢,我需要,于是就拿了”,大部分幼儿园的孩子都曾经有过这样的行为。

因此当我们说起小孩子拿东西的时候,我们不能轻易的就说这是反偷盗的罪了。而是要从更深更全面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当然,我们对于这个问题也不能掉以轻心。

二、人偷窃是怎么养成的?

常言道:“小时候偷针,长大偷金”。一个人的偷窃行为,都和自己的过去有关系。很多都是从小练就的习惯,因此我们对此,也不能忽视。

四五岁的孩子不经同意拿别人东西,是因为他们还不懂得什么东西是自己的,什么东西是别人的,如果未经别人许可,是不可以将他人的物品据为己有的,这些为这个年龄段孩子来说,是不清楚的。但是六岁以后的孩子已经能够通过是非判断知道拿别人的东西是不对的,那么他们的行为,就需要另外看待了。如果他们不告别人而拿取人家的钱物或者家里钱物的行为就可以算得上是真正的“偷”了。所以对于六岁以上的孩子的偷窃行为,父母首先要予以制止,但不要过多从道德方面对孩子进行批评,更不要采取暴力手段让孩子认识他的错误的严重性。教育学家卢梭曾说:“要尊重儿童,不要急于对他作出或好或坏的评判。”

一般孩子偷窃,往往和家教有关系。很多心理学家认为家教过严或导致孩子有金钱匮乏感,是孩子偷窃的原因。另一方面就是缺乏关注通过“偷”吸引父母注意。所以我们在面对问题,一定要深入的去探讨。不能轻易的就用道德评判,给予孩子贴上小偷的标签,更重要的是要怎么引导孩子改正。当然很多人可能还是关心罪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谈谈天主的诫命。

三、天主的诫命是怎么要求我们的?

在天主的诫命中,第七诫和第十诫是关于不许偷窃和贪图他人财物的。《天主教教理》2401号说:“ 第七诫禁止不义地拿走或扣留他人的财物,以及造成他人财物上的任何损失。第七诫命令人,以正义和爱德管理地上的财物及劳苦的成果。第七诫为了公益,要求尊重财物的普遍的用途及私有权。基督徒的生活应努力使这世界的财物,导向天主及弟兄的友爱。”

2453.第七诫禁止偷窃。偷窃就是违反物主合理的意愿,侵佔他的财产。

2454.凡以不义的方法拿走或运用他人的财物,都是违反第七诫。违反正义,就要赔偿。违反交换正义,需要偿还偷窃的东西。

在这里我们看到,教会很清楚的教导我们,不可以偷窃,以及偷窃后,需要赔偿。这些都是我们大家平时所了解和知道。不过,我们除了了解这些,还需要明白更深的意义,就是这条诫命它的基本精神在于尊重。在尊重他人时,我们也尊重属于他的一切。第七诫教导我们,不义地拿走或使用别人的财物,是不对的行为。这诫命也教导我们,要努力建立一个更公平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所有的人都能对生活的基本需求提出所有权,因为那本来就应当是他们的。

圣大额我略写道:「当我们给与贫穷者必需的物品,我们不是施予他们我个人的慷慨,我们是还给他们原来是他们的东西。与其说我们完成一项爱德的行为,不如说实行正义的行为 」 。这个诫命要求我们以仁爱之心来使用这世界的财物,也让世上的物质用于为天主及为世人的服务。

所以我们看到,诫命的最终,是将人导向了爱与尊重。同时也要求我们学会节制。第十诫告诉我们说感性的慾望使我们希求我们所没有的惬意的事物。比如,当飢饿时,想吃东西;当寒冷时,想取暖。这些慾望,其本身是好的;但多次不守理性的尺度,并驱使我们不义地去贪那不属于我们,而属于别人或者应该是他人的事物。(2535号)

当法律告诉我们:「你们不可贪」时,是给我们说,要远离一切不属于我们的事物的慾望。对近人财富的渴望是无限的,总不能满足,因此圣经写道:「爱钱的,钱不能使他满足」(德 5:9)。

四、悔改与进入天国

我相信,作为成年人的行为,大家对此应该都明白无误,没有什么疑惑。可是作为一个孩子时作的这些行为,成人的我们究竟该怎么办呢?

如果是我们偷窃的是他人贵重的物品,那么我们一定需要偿还,同时,如果那时因为我们行为给别人造成了别的严重后果,那同样我们也需要补偿。当然,如果因为年幼无知,那时只是拿了别人一块糖果,或是一个小小的玩具,这就另当别论了。我们可以多做爱心。其实,我们一定要懂得诫命的意义,不是为了惩罚了我们,而是培养我们良好的品行。

当然,我们要注意,教堂不是我们销赃的地方。没有悔改的心,给教堂捐助再多,也为我们的得救,产生不了益处。

进入天国,是因着天主的慈爱,以及我们的悔改。而非,我们像法律赛人一样,死守诫命。诫命不是给人重担,而是保护人,跌入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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