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圣经|管家的比喻(1)- 不忠信 或 精明 

2019-09-26 16:28   文/严第铎(息焉堂)  阅读量:11757

例句 耶稣对门徒说“在小事上忠信的,在大事上也忠信;在小事上不义的,在大事上也不义”。《路加16:10》 
Jesus said to his disciples: “Whoever can be trusted with very little can also be trusted with much, and whoever is dishonest with very little will also be dishonest with much.《Luke 16:10》
 
九月21日是天主教礼仪年丙年第25个主日,照例在弥撒里要恭读“不忠信的管家”的比喻《路加福音16:1-13》 这是耶稣说过的比喻里,被公认最难懂的一个。因此每逢这天,我总是特别聚精会神,想听听主祭神父的道理。可惜大多数神父大概 “担心教友们听不明白”,都主动“跑题”了。
 
“不忠信的管家”的比喻非常直白:一位富翁有一个管家,因为挥霍主人的财务被人举报了。主人要他交出账目,准备炒他鱿鱼。他知道自己无力耕种又没颜面乞讨,灵机一动就想到给欠主人的债户们优待,这样将来自己失业之后债户们就会收留他。于是他将债户们一一叫来,重新写债条,给予大大的折扣,有对半的,有八折的....
 
这个比喻的结论也很正面:包括(例句)的名言,还引申出 “没有一个家仆能事奉两个主人 。。。你们不能事奉天主而又事奉钱财”的大道理《路加16:1-13》
但是其间有三个问题很难理解:
 
一是主人竟然称赞这个不义的管家办事精明,说今世之子应付自己的世代,比光明之子(耶稣的信徒)更为精明(而耶稣好像还“默认”了,至少没有驳斥)。 这明显不合情理、也违逆一般合同的契约精神啊!根据我的理解,应该有如下的理由:
 
1. 按照犹太法律,如果借钱给穷人,不可以向他收取利息《出谷记22:24》  或许这个管家熟读经书,熟悉法律,给债户减免的折扣正好是利息部分,他的主人即便生气也无可奈何,只能称赞管家“精明(crafty, shrewd)”
 
2. 其实说人“精明” 是“双面刃”、褒贬都可以;如果对方是出于好心,用在善事,称他精明的意思是机灵、反应敏捷;反之如果出于恶意,精明却是诡谲、奸巧欺诈的代名词,必须看前后段文字(话语)的内容,才能判定。这个管家,明白朋友比金钱重要,(或许还及时缵法律的空子),用主人的钱财来结交朋友(被他减免的债户),给自己创造出路,堪称精明。
 
3. 主人虽然称赞他“精明”,但依然说他是“不义的管家”《路加16:8》显然对他这种“慷他(主)人之慨”的行为,还是不能接受的 (待续)
 
附图一  不忠信的管家 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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