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旅程|告解中的误区

2018-09-09 08:09     阅读量:11465
文/天主教中文网
一位合格的教友,应该勤领、妥领告解圣事。告解圣事既是赦罪的圣事,也是治愈和好的圣事,恢复我们与天主间那种亲密关系,使忧伤的心灵得到抚慰,“重塑”我们做人的信心和希望。因此,告解是无限美善的天主,在我们跌倒后,赐予的最有保证可靠的“退路”。
       
但是,有不少的教友对领受告解圣事存在一定的误区和误解,而导致了告解“失效”,在信仰生活中不能发挥圣事的价值,没有起到治疗心灵、预防犯罪、督促修德的最大作用。下面,我们简单地看看告解中经常遇到的不足或错误等问题。
 
1.走极端,办告解过于频繁。
过于频繁的原因,一是因为良心过于狭窄,无意间的一个思想、一句话、一个无意的行为都自我感觉是罪,满眼都是罪,好像被罪包围着;二是因为太片面强调天主的公义和严厉,忽略了天主无限的爱;还有,就是缺乏定改的志向和决心,或者说定改不坚固,未能彻底决心远离引人犯罪的人、地、事物等,而导致屡告屡犯。
 
2.良心粗糙,不承认自己有罪。
因此,有的人说出这样的话:天主是无限仁慈的,我信天主一辈子了,天主能让我下地狱?我又不杀人、放火、偷盗邪淫,我有什么罪啊?……越是“强词夺理”,找借口,找理由,越推脱不愿意立时领告解。拖来拖去,真就应验了俗语: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痒!罪多了也就不怕了。就如不讲卫生,浑身上下看不出人模样的乞丐,哪里嫌自己脏啊!
       
3.自我“定罪”不适宜,“攒罪”不积极告解更不好。
比如,有很多“冷淡”教友,非到年底或者大瞻礼时才不得不如同例行公事一样告解一次,这实在是“冒险”。因我们不知道死期何时而至,信天主一生,若带着大罪而死,岂不遗憾至极!纵然我们没有大罪,但是小罪多了同样影响我们接近、热爱天主。无论是自己的疏忽,还是外在的诱惑,跌倒了,一旦发现,就赶快认罪求饶,重新回到慈父的怀抱。不要如同悔改前的荡子,直到吃尽苦头了,头撞在“南墙”上了,才想起父亲,想到父家的幸福而后悔,那才是挨了鞭子才过河的“懒驴”的做法!
 
4.告解如同“倒垃圾”,屡告不改。
把神父当成了“大垃圾桶”,把罪一股脑儿地向神父倾诉完了,就完成任务,以后再继续“攒垃圾”,若满了就再找神父,如此周而复始,却得不到多少神益,久而久之,自己也感觉告解“无滋无味”。这次告解是:缺经、念经分心、没守大小斋……下一次告解还是缺经、念经分心、没守大小斋……这样一次又一次。这是严重疏忽了告解的同时赋给我们一个悔改的责任和使命,不是告完罪就“万事大吉”。 
 
5.害怕或被动告解。
平时想的很多、很好,但是一到神工架子上,就心里打颤,浑身发抖;平时和神父有说有笑,但到告解时就张口结舌;平时伶牙俐齿,告解时却丢三落四。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害怕,看到自己灵魂的丑陋,害羞、恐惧、担心等等心理都有了。但是如果经常告解,这种情况自然就会轻得多。或者,麻烦神父改变一下方式,个别或私下的到神父房间等,如同谈话、谈心式的告解,目的是达到效果。
       
被动的告解,由别人带着,领着,拖拖拉拉,别人不催,绝不去告解。哪里像个疼痛难忍的“病人”而有的急需医生医治的心情呢?
 
6.“随大流”或“习惯式”的告解。
每逢主日或大瞻礼,那么多教友排队告解,自己也随着。或者习惯了,不到告解亭(无论是不是罪)絮叨一番总是不放心。比如:“神父,我昨天没来进堂,可以领圣体吗?”“我把念珠丢了,有罪吗?”等等,一些很平常的问题,那么多教友等着告解却视而不见,非要借告解的形式来问神父。一个教友至少应该知道什么是罪,什么情况下是罪。告解就如同一剂良药,若是“糊涂”的告解灵魂也会有“抗药性”,或者出现“副作用”!
 
7.告解时告的不是自己的罪。
绕圈子,推卸责任,告别人的罪,太笼统,掐头去尾以及    嗦嗦甚至避重就轻等等现象是告解中经常遇到的。并非怀着谦卑的悔罪之情,认罪求赦。绕那么大圈子就是证明自己没罪,不是自己的责任,或者就是不认罪。这样告解何益之有。简单的过程可以略说一二,但中心应该是以“我”为重点地照照镜子,看看自己灵魂的光景,自己主观的失职懈怠的地方。一定怀着老实谦虚的态度,在神父跟前,天主台前,一五一十地告说明白。如此,得到心灵的治疗和罪过的赦免。
 
既然“罪”是告解的主要材料,那么必须全面地认识罪。有许许多多的教友,仅是认识在圣堂的一些欠缺,诸如:缺经、缺弥撒之类的罪,却往往疏忽实际生活、工作、与人交往中的一些严重过失,例如:家庭中的父母的本分,儿女的孝道,弟兄姐妹间的关系,夫妻的使命等等;与人相处时的言谈行为以及基督徒的责任等等。我想如果教友们从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省察,长此以往,经过告解的圣化,一定会在信仰生活中和爱天主方面得到不断提高。
       
告解时举止神态不端。还有的告解者看别人去告解,自己也马马虎虎地去,就看那嬉皮笑脸的样子,丝毫看不出悔罪之情。告完还没等神父赦罪,转身就走的也屡见不鲜。神父劝导什么,根本不细心聆听,导致已经离开告解亭了,突然又回来询问“神父罚几遍补赎经啊?”而所谓的发痛悔也仅是如同背书一样,念一遍《悔罪经》。
        
因此,一定要重视告解前的准备和告解后的定改。明察秋毫的天主容不得我们随随便便,“随大流”去告解;也容不得我们“浑水摸鱼”的欺骗式告解。必须怀着对自己,对信仰,更是对爱天主爱邻人高度负责的精神。仔细找出“病根”所在,清楚明白地告明。告解后,体会一下告解的美妙,愉悦身心的美好。更求天主赐恩加宠,积极预防“重感”,加强防护措施。
       
希望我们通过经常办告解得到灵魂的洁净,心灵的平安,获得生活的力量和信心。而且,更有勇气战胜罪恶,战胜自我,日进于德,不断悦乐主心!  
 
你会办告解吗?你真的会办告解吗?你每次去办告解是虔心与天主和好,还是只把告解当作一个应履行的程序?
 
忏悔的程式是省察、痛悔、定改、告明、赦罪、补赎。
 
在圣神的引导下,忏悔者必须心甘情愿前去忏悔。
 
1.要省察自己所有的过失;
2.以心痛悔;
3.以口告明;
4.在司铎赦罪的同时,再次发痛悔;
5.诚心诚意接受神父的赦罪。天主透过教会介入而行动,藉神父以基督之名赦罪,并定下补赎的模式,还为罪人祈祷并与他一起赎罪
6.罪人以行为表现完全谦逊和具有效果的补赎。
 
第一节 省察
在痛悔之前,我们应先省察自己的良心。当良心发现罪恶的祸害如此严重巨大而感到震憾时,就引发内心的转化,在恩宠的推动下,被引导完成忏悔的过程,藉圣事而获得罪赦。
 
第二节 痛悔
痛悔是忏悔的首要行动,是内心的伤痛和厌恶所犯的罪过,并立志将来不再犯罪。
 
那出于爱天主在万有之上的爱的痛悔,就是完美的痛悔,旧称“上等痛悔”。上等痛悔能赦免小罪,也能赦免重罪。在这种情况下获得重罪的赦免,要下定决心,尽快接受告解圣事。
 
那出于考虑到罪恶的丑陋以及害怕受到永罚和其他惩罚的威胁,即是因害怕而发的忏悔,就是不完美的忏悔,旧称“下等痛悔”。下等痛悔不能赦免重罪。这种痛悔使人作好准备经由忏悔圣事而得到赦免。
 
第三节 告明
忏悔者跪或面对面坐在神父面前,必须告明所有用心省察出来的大罪,即使是十诫中最后二诫的最隐秘的罪,也要“告说明白”。因为有时这些罪过会更严重地伤害灵魂,且比那些公开的罪更危险。
 
告解人透过告罪,真诚地面对自己所犯的罪过,承担其责任,藉此重新向天主打开心门,开放自己,寻找教会的共融,发展新未来。
 
告明虽然是赦免大罪的救生板,但教会仍积极劝勉在没有大罪的情况下的信友应定期告明小罪,这有助于培养良心对抗恶习,让基督治疗我们,像父一样的慈悲。教会规定凡到达懂事年龄的信友,都有责任至少一年一次诚实地告明经省察出来的、属自己的重罪。
 
谁省察到自己犯了死罪,却没有先透过忏悔圣事而获得赦免,即使怀有很深的痛悔,也不可以领圣体。除非他有充分的理由领此圣体,但又无法找到听告解司铎。
 
第四节 赦罪
天主透过教会介入而行动,藉神父以基督之名赦罪,并定下补赎的模式,还为罪人祈祷,并与他一起赎罪。罪人以行为表现完全谦逊和具有效果的补赎。
 
神父听完告解人的“告说明白”后,以基督的名赦他的罪。
 
耶稣说:“你们赦免谁的罪,就给谁赦免(若 20,23)。”我们应不容置疑地相信,自己所尽力告明所有记得的罪过时,已放在仁慈的主面前,获得宽恕。谁不这样做,并故意隐瞒自己的某些罪,即使告明,也不能透过司铎获得赦免。
 
第五节 补赎
当忏悔者已告明自己所有罪过且获得天主的赦免,应谢主隆恩与赔补因自己的罪所造成的伤害损失。
 
按正义的要求,应赔偿给自己的罪恶所伤害的天主、自己、近人。虽然罪过已蒙赦免,但未补救所有因罪过而造成的混乱。被解除罪恶后,罪人仍应使伤害的灵魂获得新生命,恢复元气,恢复天主已因自己的罪所造成的损失:光荣不再。近人的损失都应一一偿还或补偿、恢复名誉等。这就是补赎。
 
听告解者在指定补赎时,应考虑到忏悔者的个别情况,并使他能藉此获益。补赎应尽可能符合所犯的罪过的严重性和性质。它包括祈祷、为近人服务、奉献、仁爱行动、甘愿克己牺牲,特别以忍耐接受自己应背负的十字架。这样的补赎有助人更肖似基督,与他同为天国的继承人。
 
为自己的罪做补赎,并非自己一个人做,而是透过主基督。离开祂,我们一无所能 (若 15,5)。保禄说:“赖着加给我勇力的主,能成就一切 (斐 4,13)。”因此,保禄进一步强调:“人没有什麼可夸耀的,所有的夸耀因主而夸耀 (格前 1,31; 迦 6,14; 格后 10,17)。”我们藉“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实 (路 3,8)”,在祂内做补赎,经由祂奉献给天父,并蒙受天父的悦纳。
 
怎样办告解
一/告解的程式是省察、痛悔、告明、痛悔、赦罪、补赎。
 
二/忏悔者跪或面对面坐在神父面前,即是告明。
 
1.求神父降福,准我罪人告解....
 
2.我初办告解或我从上次告解到现在有多少___月___日....
 
3.告说明白省察出来的罪:我犯了....
(必须告明所有用心省察出来的大罪,即使是十诫中最后二诫的最隐秘的罪,也要“告说明白”。因为有时这些罪过会更严重地伤害灵魂,且比那些公开的罪更危险;教会也积极劝勉告明小罪。)
 
4.告完罪之后对神父说:还有我省察不到或省察不清或别人因我所犯的罪,都求神父一一宽恕
 
三/在告明前,忏悔者应从良心、天主十诫、圣经....联系生活进行省察,之后发痛悔。
 
四/在告明后,忏悔者应在听告司铎赦罪前再发痛悔,及在离开告解亭后做补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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