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 格林多前书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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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恩的来源与作用

1弟兄们,至论神恩的事,我切愿你们明了。2你们记得:当你们还是外教人的时候,好像着了迷,常被勾引到那些不会出声的偶像前。3为此,我告诉你们,没有一个受天主圣神感动的会说:“耶稣是可诅咒的;”除非受圣神感动,也没有一个能说:“耶稣是主”的。 [注1] 4神恩虽有区别,却是同一的圣神所赐;5职分虽有区别,却是同一的主所赐;6功效虽有区别,却是同一的天主,在一切人身上行一切事。7圣神显示在每人身上虽不同,但全是为人的好处。8这人从圣神蒙受了智慧的言语,另一人却由同一圣神蒙受了知识的言语;9有人在同一圣神内蒙受了信心,另有人在同一圣神内却蒙受了治病的奇恩;10有的能行奇迹,有的能说先知话,有的能辨别神恩,有的能说各种语言,有的能解释语言:11可是,这一切都是这唯一而同一的圣神所行的,随他的心愿,个别分配与人。

教会犹如一身

12就如身体只是一个,却有许多肢体;身体所有的肢体虽多,仍是一个身体:基督也是这样。13因为我们众人,不论是犹太人,或是希腊人,或是为奴的,或是自主的,都因一个圣神受了洗,成为一个身体,又都为一个圣神所滋润。14原来身体不只有一个肢体,而是有许多。15如果脚说:“我既然不是手,便不属于身体;”它并不因此就不属于身体。16如果耳说:“我既然不是眼,便不属于身体;”它并不因此就不属于身体。17若全身是眼,那里有听觉?若全身是听觉,那里有嗅觉?18但如今天主却按自己的意思,把肢体个个都安排在身体上了。19假使全都是一个肢体,那里还算身体呢?20但如今肢体虽多,身体却是一个。21眼不能对手说:“我不需要你;”同样,头也不能对脚说:“我不需要你们。”22不但如此,而且那些似乎是身体上比较软弱的肢体,却更为重要;23并且那些我们以为是身体上比较欠尊贵的肢体,我们就越发加上尊贵的装饰,我们不端雅的肢体,就越发显得端雅。24至于我们端雅的肢体,就无须装饰了。天主这样配置了身体,对那缺欠的,赐以加倍的尊贵,25免得在身体内发生分裂,反使各肢体彼此互相关照。26若是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都一同受苦;若是一个肢体蒙受尊荣,所有的肢体都一同欢乐。

神恩各有其作用

27你们便是基督的身体,各自都是肢体。28天主在教会内所设立的:第一是宗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师,其次是行异能的,再次是有治病奇恩的、救助人的、治理人的、说各种语言的。29众人岂能都做宗徒?岂能都做先知?岂能都做教师?岂能都行异能?30岂能都有治病的奇恩?岂能都说各种语言?岂能都解释语言?31你们该热切追求那更大的恩赐。我现在把一条更高超的道路指给你们。 [注2]

  1. 神恩是天主圣神赐与人的奇恩,如“说语言”、“行奇迹”、“说先知话”等。赐与这些奇恩,是为了整个教会的利益,是为了坚固信友的信德;可是格城的信友,过于重视这些外面的奇恩,尤其是“语言”的奇恩(见14章),常引以自豪,为此,保禄在这三章(12-14章),先后指出信友的真正全德,不在于这些出奇的神恩,而只在于与天主圣神的圣宠内在的合作。3节是辨别奇恩由来的基本准则,凡明认“基督为主”的,即是来自圣神,否则,便是来自魔鬼(若一4:2、3)。
  2. 保禄在这一大段中,说明各种神恩皆出于一源——圣神(4-11节),皆有一个目的,即为全教会的利益(7节)。教会犹如一身(罗12:4、5;弗4:12-16),身体虽有百肢与各种器官,但各有其应有的作用。身体得以组成,得以保存,全赖每一肢体尽量发挥自己的作用(12-26节);同样,教会也该有各种不同的神恩,各种不同的职务;虽各有自己的作用,却同为一个教会服务(27-31节)。所以:一、在教会内得了高超神恩的,决不应高举自己在他人以上;二、凡未得到神恩的信友,决不应自卑;三、信友当彼此服事,彼此照顾;四、该依照天主的圣意,各尽其职,同心协力维持整个教会的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