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 罗马书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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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应有的生活

向天主的新敬礼

1所以弟兄们!我以天主的仁慈请求你们,献上你们的身体当作生活、圣洁和悦乐天主的祭品:这才是你们合理的敬礼。2你们不可与此世同化,反而应以更新的心思变化自己,为使你们能辨别什么是天主的旨意,什么是善事,什么是悦乐天主的事,什么是成全的事。 [注1]

基督妙身的每个肢体应尽己职

3我因所赐给我的圣宠,告诉你们每一位:不可把自己估计得太高,而过了份;但应按照天主所分与各人的信德尺度,估计得适中。4就如我们在一个身体上有许多肢体,但每个肢体,都有不同的作用;5同样,我们众人在基督内,也都是一个身体,彼此之间,每个都是肢体。6按我们各人所受的圣宠,各有不同的恩赐:如果是说预言,就应与信德相符合;7如果是服务,就应用在服务上;如果是教导,就应用在教导上;8如果是劝勉,就应用在劝勉上;施与的,应该大方;监督的应该殷勤;行慈善的,应该和颜悦色。 [注2]

应以善胜恶

9爱情不可是虚伪的。你们当厌恶恶事,附和善事。10论兄弟之爱,要彼此相亲相爱;论尊敬,要彼此争先。11论关怀,不可疏忽;论心神,要热切;对于主,要衷心事奉。12论望德,要喜乐;在困苦中,要忍耐;在祈祷上,要恒心;13对圣者的急需,要分担;对客人,要款待。14迫害你们的,要祝福;只可祝福,不可诅咒。15应与喜乐的一同喜乐,与哭泣的一同哭泣。16彼此要同心合意,不可心高妄想,却要俯就卑微的人。不可自作聪明。17对人不可以恶报恶,对众人要勉励行善;18如若可能,应尽力与众人和睦相处。19诸位亲爱的,你们不可为自己复仇,但应给天主的忿怒留有余地,因为经上记载:“上主说:复仇是我的事,我必报复。”20所以:“如果你的仇人饿了,你要给他饭吃;渴了,应给他水喝,因为你这样作,是将炭火堆在他头上。”21你不可为恶所胜,反应以善胜恶。 [注3]

  1. 以下所有劝善戒恶的话,是以上讨论教义的结果:信友既因天主的仁慈“藉信德而成义”,成了天主的义子,自然便应度一种相称与天主义子地位的新生活:消极方面,“不可与此世同化”;积极方面,“应以更新的心思变化自己”(2节),使自己成为“圣洁的祭品”(1节),献于天主。
  2. 信友既因信德,藉圣洗圣事与基督同死同生,结合为一,成了“基督妙身”的肢体(6:3-11);那么,每位信友在这“基督妙身”内,都有其地位和作用,犹如人的身体,每个肢体都有其重要性和作用,每个信友在圣教会内,既都受了不同的恩赐(即“信德的尺度”所指),就应照所受的恩赐,为基督的妙身努力工作,才算满全了自己超性的使命。
  3. 信德的最大表现,即在于爱人的行为(迦5:6)。基督徒不只应爱自己的亲友和近人,而且还应爱仇,这才合乎基督的教训(玛5:44)。19节是取自申32:35。20节是取自箴25:21、22。“将炭火堆在他头上”一句,是说如向仇人施恩,叫他看到如此爱人的德行,而感到惭愧,受到良心谴责,悔过认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