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厄斯德拉下(乃赫米雅) 第十章
上一章 下一章

立盟签约

1鉴于这一切,我们立了盟约,也写了出来;我们的族长、我们的肋未人和司祭,也在上面盖了印。2在上面盖印的,先是哈加里雅的儿子乃赫米雅省长,后为漆德克雅、3色辣雅、阿匝黎雅、耶勒米雅、4帕市胡尔、阿玛黎雅、玛耳基雅、5哈突士、舍巴尼雅、玛路客、6哈陵、默勒摩特、敖巴狄雅、7达尼耳、金乃通、巴鲁客、8默叔蓝、阿彼雅、米雅明、9玛阿齐雅、彼耳盖、舍玛雅:以上都是司祭。10以下是肋未人:阿匝尼雅的儿子耶叔亚、彼奴依,赫纳达得的子孙卡德米耳,11和他们的族人:舍巴尼雅、曷狄雅、刻里达、培拉雅、哈南、12米加、勒曷布、哈沙彼雅、13匝雇尔、舍勒彼雅、舍巴尼雅、14曷狄雅、巴尼、贝尼奴。15民众的首领:帕洛士、帕哈特摩阿布、厄蓝、匝突、巴尼、16步尼、阿次加得、贝拜、17阿多尼雅、彼革外、阿丁、18阿特尔、希则克雅、阿组尔、19曷狄雅、哈雄、贝宰、20哈黎布、阿纳托特、乃拜、21玛革丕阿士、默叔蓝、赫齐尔、22默舍匝贝耳、匝多克、雅杜亚、23培拉提雅、哈南、阿纳雅、24曷舍雅、哈纳尼雅、哈叔布、25哈罗赫士、丕耳哈、芍贝克、26勒洪、哈沙贝纳、玛阿色雅、27阿希雅、哈南、阿南、28玛路客、哈陵、巴阿纳。 [注1]

盟约撮要

29其余的民众、司祭、肋未人、门丁、歌咏者、献身者,和所有脱离各地人民而来归奉天主法律的人,连同他们的妻子儿女,及凡有知识能懂事的人,30都支持他们为首领的同胞,起咒宣誓,必按天主的法律去行,就是遵行天主的仆人梅瑟所颁布的法律,并遵守履行上主我们的天主的一切命令、规矩和制度;31决不将我们的女儿嫁给外方人民,也不为我们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32外方人民若是在安息日,运货物或各种食粮来贩卖,我们在安息日或圣日,决不向他们购买什么;每七年停止耕种,豁免一切债务。33我们又为自己定下规矩,每年要缴纳三分之一“协刻耳”,作为我们天主殿中祭祀之用:34备办供饼、恒常祭品、恒常全燔祭品,安息日、月朔和庆节应献的祭品和各种祭物,为以色列赎罪的赎罪祭品,以及我们天主殿内的一切工作费用。35我们,司祭、肋未人和人民,拈(niān)阄(jiū)规定,按照家族,每年照一定的时间,为我们天主的圣殿献纳木柴,放在上主我们的天主的祭坛上燃烧,如法律上所记载的;36又当把田地的初熟之物,以及各种树木的初熟鲜果,每年献于上主圣殿;37按照法律所载,将我们的儿子和家畜中的首生者,以及我们牛羊中的首生者,献于我们天主的圣殿,交给在我们天主殿内奉职的司祭;38把我们初熟的粗面饼、祭品、各种树木的果实、新酒和油,交给司祭,送到我们天主圣殿的廊房里;将我们田地出产的十分之一,送给肋未人,肋未人应亲自在各城镇,征收我们劳作的十分之一。39当肋未人征收十分之一时,亚郎子孙中的一个司祭,应与肋未人在一起;肋未人应将所得什一中的十分之一,献于我们天主的圣殿,交入圣殿廊房的宝库,40因为以色列子民和肋未的子孙,应把所献的五谷、酒和油,送到廊房内,圣所的器具存在那里,奉职的司祭,守门者和歌咏者也住在那里,对我们天主的圣殿,再也不敢怠慢。 [注2]

  1. 照前章记述的,在禁食和祈祷日的当晚,在大会上重订了盟约,为了郑重其事,遂在誓约的文件上盖了印。盖印的先是省长,后为二十二位司祭,十七位肋未人,四十四位人民的领袖和平民:共计八十四人。厄斯德拉没有盖印,也许因他不属于回国的团体,不久还要回巴比伦。可能这一重要文件,也出自他的手笔。
  2. 本章又继续乃赫米雅的记录,参见厄上7章注二。重申西乃盟约的主要意义,是在适应回国后的人民生活,使他们更了解应守的法律。此时特别注意的,是婚姻、安息日、安息年、什一之物、向圣殿捐献等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