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若苏厄书 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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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苏厄祝福遣回的东方支派

1那时若苏厄将勒乌本人、加得人和默纳协半支派的人召来,2对他们说:“上主的仆人梅瑟吩咐你们的一切,你们都遵守了,在我吩咐你们的一切事上,你们也都听从了我的话。3这许多日子,你们从来没有离开你们的弟兄,直到今天,忠信遵守了上主你们天主的命令。4现在上主我们的天主,照他所应许的,使你们的弟兄获得了安居,你们现在可返回自己的帐幕,回到上主的仆人梅瑟在约但河东,赐给你们为产业的地方去,5只要你们谨慎遵守上主的仆人梅瑟吩咐你们的诫命和法律:爱慕上主你们的天主,遵行他的一切道路,谨守他的诫命,全心全灵归属上主,服事上主。”6若苏厄于是祝福了他们,打发他们回去;他们就返回了自己的帐幕。──7梅瑟在巴商已分给了默纳协半支派土地。至于另半个支派,若苏厄在约但河西,在他们的弟兄中,也分给了他们土地,──此外,当若苏厄打发他们回帐幕的时候,祝福了他们,8向他们说:“现在你们带着这许多财物、牛羊、金银、铜铁,和大批衣服回到自己的帐幕,也要将你们由敌人夺得的财物,分给你们的弟兄!” [注1]

东方支派筑坛于河岸

9勒乌本人、加得人和默纳协半支派的人,于是从客纳罕地的史罗起身,离开以色列人,回到自己得为产业的基肋阿得,即上主藉梅瑟吩咐给他们作为产业的地方。10当勒乌本人、加得人和默纳协半支派的人,来到属客纳罕地的约但河附近地区时,在约但河边筑了一座祭坛,一座高大可观的祭坛。11以色列人听见说:“看,勒乌本人、加得人和默纳协半支派的人,在属客纳罕地的约但河附近地区,以色列子民境内,筑了一座祭坛。”12以色列子民一听说这事,全会众便聚集在史罗,要去作战攻打他们。 [注2]

其他支派抗议

13以色列子民便委派厄肋阿匝尔的儿子丕乃哈斯司祭,到基肋阿得地方去见勒乌本人、加得人和默纳协半支派人,14和他同去的尚有十位首领,每支派一个,他们都是以色列各家族的族长。15他们来到基肋阿得地方,见勒乌本人、加得人和默纳协半支派人,向他们说:16“上主的全会众这样说:你们相反以色列的天主,犯这不忠信的罪,有什么意思?为什么你们今天离开上主,另建立祭坛,公开背叛上主?17以前敬拜培敖尔的罪过为我们还不够吗?为了那个罪过,灾祸降于上主的会众,直到今天,我们还没洗净。18看你们今天又要离开上主,你们今天违背上主,明天他必向以色列全会众发怒。19如果你们认为所得的地方不洁,可以回到上主的地方,上主帐幕的所在地,住在我们中间;决不可违背上主,激怒我们,在上主我们天主的祭坛以外,为自己另筑祭坛。20以前则辣黑的子孙阿干,在应毁灭的财物上犯了不忠之罪,虽只他一人犯罪,忿怒岂不是临到以色列全会众?死在他罪过中的并不只他一人!” [注3]

河东支派对筑坛的解释

21勒乌本人、加得人和默纳协半支派的人,回答以色列的首领说:22“大能者天主上主,大能者天主上主清楚知道,以色列也明白:如果我们有违背或干犯上主的事,愿他今天别救我们!23如果我们建筑这祭坛,有意离开上主,或有意在坛上献全燔祭、素祭或和平祭,愿上主自己惩罚我们!24我们做这事,其实正是因为顾虑到:将来你们的子孙会对我们的子孙说:你们和上主以色列的天主有什么关系?25上主定了约但河为我们与你们勒乌本人和加得人之间的界限,你们和上主已没有分子。这样你们的子孙必使我们的子孙不再敬畏上主。26因此我们想:我们还是建筑一座祭坛,不是为献全燔祭,也不是为祭献牺牲,27只是为在你我之间,在你我后人之间作一证据,证明我们愿在上主面前以全燔祭、牺牲及和平祭敬礼上主,免得日后你们的子孙对我们的子孙说:你们与上主已没有分子。28因此我们想:日后如有人这样对我们或我们的子孙说,我们可以回答说:你们试看我们的祖先所筑的上主的祭坛的式样,不是为献全燔祭,也不是为献牺牲,而是为作你我之间的证据。29我们今天决没有意思,违背上主,离开上主,在上主我们天主的帐幕前的祭坛以外,为献全燔祭、素祭和牺牲,另建立一祭坛。” [注4]

各支派获得谅解

30司祭丕乃哈斯和同他来的会众的首领,即以色列人的族长,听了勒乌本人、加得人和默纳协人所说的话,都表示满意。31厄肋阿匝尔的儿子丕乃哈斯司祭对勒乌本人、加得人和默纳协人说:“今天我们知道上主是在我们中间,因为你们对上主没有犯这样不忠信的罪,现在你们由上主手中救了以色列子民。”32厄肋阿匝尔的儿子丕乃哈斯司祭和首领便离开勒乌本人、加得人和默纳协半支派的人,从基肋阿得地方回到客纳罕地见以色列子民,给他们报告了这事。33以色列子民对这报告都表示满意,遂颂扬上主,不再想作战攻打勒乌本人和加得人,毁灭他们所住的地方。34勒乌本人和加得人给那祭坛起名叫“赫得”,因为他们说:“这祭坛在我们中间证明上主是真天主。” [注5]

  1. 1-8节,参阅户32。若苏厄吩咐约但河东的军民,将胜利品分给留在家中的弟兄,这原是一种古老习俗(户31:15-31;撒上30:24)。
  2. 祭坛建于约但河东岸或西岸,无法考定,学者意见不一。约但河西的以色列人,认为另建筑坛,违反了圣所唯一的法律,故此有心前去讨伐他们(见肋17:1-9;申12:1-13)。
  3. 丕乃哈斯提及以色列民众所经历的两件悲剧:敬拜培敖尔的罪(户25:2-5)和阿干犯的罪(7:16-26)。
  4. 勒乌本人、加得人和默纳协半支派的人回复得很好;他们所建立的,不是祭坛,而是一纪念物。表明自己是以色列子民,决无违反天主法律的心思。
  5. “赫得”即“证据”的意思,见创31:4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