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耶肋米亚 第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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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主不怜恤以民

1上主对我说:“纵使梅瑟和撒慕尔立在我面前,我的心仍不转向这人民;你由我面前将他们驱逐,叫他们离去。 [注1] 2假如人对你说:我们往哪里去?你就对他们说:上主这样说:该死的就死,该杀的就杀,该挨饿的就挨饿,该被掳去的就被掳去。3我必用四种刑罚来惩罚他们──上主的断语──用刀剑来杀,用野狗来拖,用天空的飞鸟和地上的野兽来吞食,来消灭。4我为了犹大王希则克雅的儿子默纳舍在耶路撒冷所行的事,必使他们成为地上万国恐怖的对象。 [注2] 5耶路撒冷!谁还怜恤你,谁还同情你,谁还转身向你问安?6你既离弃了我──上主的断语──转身背着我,我就只有对你伸出我的手,将你消灭;我对宽恕已感厌倦:7我要在这地的城门口,用簸箕将他们簸散,使他们丧失子女;我要消灭我的人民,因为他们不离开自己的行径。 [注3] 8他们的寡妇已多过海边的沙粒;我要给他们招来午间的破坏者,袭击英俊勇士的母亲,使痛苦和恐怖突然降到她身上。9生过七个子女的母亲,现已身衰气绝,还是白天,她的太阳已经西落,她只有绝望惆怅;至于他们的遗民,我必使他们在敌人面前死于刀下──上主的断语。

先知感怀身世

10我的母亲!我真不幸,你竟生了我这个与普世对抗相争的人。我没有向人借贷,人也没有向我借贷,人却都辱骂我。 [注4] 11实在,上主,我岂没有尽力事奉你?我岂没有在灾难祸患时为仇人向你恳求?12人岂能折断北方的铁和铜? [注5] 13【我必使你的财产和宝藏,任人抢劫,为赔补你在你全境内犯的罪恶,14叫你在你不认识的地方,给你的仇敌为奴,因为我的怒火已燃起,必对你们发作。】 [注6] 15上主,你都知道,求你回念我,眷顾我,为我报复迫害我的人,不要因你太忍耐,就让我死去;你该知道:正是为了你,我才受人侮辱。16你的话一来到,我就吞下去;你的话便成了我的喜悦,我心中的欢乐,上主,万军的天主!因为我是归于你名下的, [注7] 17我从没有坐在欢笑者的集会中一同取乐;我却依你的指示独自静坐,因为你使我忿怒填胸。18为什么我的痛苦如此久长,我的创伤不可医治,痊愈无望?你于我好像是一条不常有水,而变化无常的溪流!19为此上主这样说:“你若回来,我必让你回来,使你能再立在我面前;你若能发表高尚而非荒谬的思想,你就可作我的口舌,使他们转向你,而不是你转向他们。20这样,我必使你对这人民成为一设防的铜墙,他们能攻击你,却不能制胜你,因为有我与你同在,援助你,解救你──上主的断语──21我必解救你脱离恶人的手,由强暴人的掌握中将你赎回。” [注8]

  1. 梅瑟及撒慕尔善为人代祷事,见出32:11-14;户14:11-25;撒上7:5-9。
  2. 默纳舍王行事邪恶,见列下21:1-17。
  3. 簸箕的比喻,是说以战祸来淘汰人民。见咏1:4,35:5;玛3:12;路3:17。
  4. 10-20节,如11:18-23,17:14-18,18:18-23,20:7-18,可视为“耶肋米亚片断的自传”。
  5. “北方的铁和铜”和8节内的“午间的破坏者”,暗示巴比伦强大的军队和统领大军的拿步高王。
  6. 13、14两节如23:7、8,似是后人所加的注解。
  7. “吞下天主的话”即谓从心内服膺遵行。见则2:8,3:1-3;默10:9。
  8. 见1: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