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箴言篇 第二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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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应自知约束

1人若屡受谴责,仍然顽固,他必突然丧亡,无法挽救。2义人执政,人民喜庆;恶人专权,人民叹息。 [注1] 3喜爱智慧的,使父亲喜悦;寻花问柳的,必倾家荡产。 [注2] 4君王秉公行义,必将兴邦;但若暴敛横征,必将丧邦。5对自己的友伴阿谀的人,是在他脚下张设罗网。 [注3] 6作恶的人,满路绊索;正义的人,载欣载奔。7义人关注穷人的案情,但是恶人却毫不知情。8轻狂的人,煽动城市作乱;明智的人,设法挽回狂澜。9智愚争辩,或怒或笑,终无结果。10嗜杀的人,常憎恨正人君子;正直的人,却关怀他的性命。11愚人忿怒,必尽情发泄;明智的人,必自知抑制。12作首长的,如听信谗言,他的臣仆,必尽属小人。13穷人与压迫者彼此相遇,二者皆由主获得光明。 [注4] 14君王如秉公审判穷人,他的宝座必永久稳立。

人应接受教育

15杖责与惩戒,赐予人智慧;娇纵的孩子,使母亲受辱。16恶人掌权,罪恶随之增多;正义的人,必亲见其崩溃。 [注5] 17惩戒你的儿子,他必使你安心,令你心旷神怡。18神视缺乏时,人民必放纵;遵守法律的,才蒙受祝福。 [注6] 19要纠正奴才,不宜用言语;即使他明白,他仍不服从。20你是否见过信口开河的人?寄望于愚人胜于寄望于他。21对奴才自幼加以娇养,他日后终必反仆为主。22易怒的人,极易引起纷争;性急的人,必犯很多过错。23骄傲自大,使人屈辱;虚心谦下,使人受荣。24谁与盗贼合伙,实是痛恨自己;他虽听见诅咒,却不敢发一言。 [注7] 25对人畏惧,必陷入羁绊;信赖上主,必获得安全。26许多人寻求王侯的慈惠,但每人的判决出自上主。27为非作歹的人,为义人所憎恶;行为正直的人,为恶人所憎恶。

  1. 见11:10、11;28:12-28等处。
  2. 荡子的比喻(路15:11-32),是本节最佳的注释。
  3. 按圣经的教训,谄媚等于欺骗。见咏55:22;民14:15。
  4. 见22:2。“光明”是生命的象征。见咏13:4;约33:30。
  5. 见10:25;咏37:35、36,91:8。
  6. “神视”指先知或贤人的教训,他们是天主的代言人。见撒上3:1;加上4:46;咏74:9。
  7. “诅咒”指判官的誓词。见肋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