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索福尼亚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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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斥耶路撒冷

1祸哉!那叛逆、污秽,而残暴的城市!2她从不听呼声,又不接受教训;不倚赖上主,也不亲近她的天主。3她的王侯在她中间,是些咆哮的狮子;她的判官是夜间的豺狼,什么也不留到天明。4她的先知都是些轻浮欺诈之徒,她的司祭亵渎圣物,违犯法律。5但上主在她中间是正义的,从不行不义;他每天早晨施行审判,有如不消散的光明,他全不认识可耻的邪恶。6我曾消灭了异民,他们的堡垒已化为废墟;我使他们的街道荒凉得无人往来,他们的城市毁坏得不留一人,没有一个居民。 [注1] 7我原想:“她必要敬畏我,接受教训;凡我加于她的惩罚,必不致由她眼前消失。”但他们反加速使自己的一切行为堕落。8为此,你们等待我──上主的断语──等到我起来作证的一天,因为我已决定聚集万民,召集列国,在他们身上倾泄我的忿怒和我所有的怒火:全地必要为我的妒火所吞灭。 [注2]

万民将归向上主

9那时,我要使万民的口唇纯洁好能称呼上主的名号,同心协力服事上主。10钦崇我的人,【即我所分散的集团】要从雇士河那边给我贡献祭品。

以民悔改

11在那一天,你决不再因你反抗我的一切作为而羞惭,因为那时我必由你中间驱逐你那些骄矜自夸的人,使你不再在我的圣山上自夸;12但我必在你中间留下谦逊和贫苦的百姓,他们必依赖上主的名号。13以色列的遗民不再行邪恶,也不再说谎言;在他们的口里也再找不到欺诈的舌头:的确,他们或是牧放,或是休息,没有人来恐吓。 [注3]

以民必获救援

14熙雍女子,你应欢乐!以色列,你应欢呼!耶路撒冷女子,你应全心高兴喜乐!15上主已撤消了对你的定案,扫除了你的仇敌;以色列的君王──上主,在你中间,你再不会遇见灾祸!16在那一天,人必对耶路撒冷说:“熙雍,你不用害怕,不要双手低垂!17上主你的天主,在你中间,他是一位施救的勇士,他必为你喜不自胜,对你重温他的爱情,且因你欢跃喜乐,18有如在庆节之日。我必消灭打击你的人,使你不再受羞辱。19看啊!在那时,我必要了结一切迫害你的人,我必要拯救瘸腿的,聚集漂流的;我必使他们在各地所受的羞辱,化为称赞和荣誉。20那时,我必要召你们回来;那时,我必要聚集你们;当我要在你们的面前转变你们的命运时,我必使你们在普世万民中,获得荣誉和称赞──上主说。 [注4]

  1. 6节暗指公元前第8和7世纪中在小亚细亚所发生的战事。
  2. 藉着这些纷乱的事故,天主要炼净自己的选民;可是他们仍心硬如旧,故此至公至义的天主预报总审判,即“上主的日子”;到那一天,他必要审判万民,依照正义,赏善罚恶。见1:14-2:15。
  3. 9-13节一段,说出了这次世界性的审判的效果;万民要归依雅威,以民将悔改。
  4. 先知在14-20节内,邀请选民高兴喜乐,因为他们要享受新时代,即默西亚时代的幸福;本段的大意与依54:1-5,60:1-5;耶31:7;巴4大致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