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欧瑟亚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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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归依

1上主对我说:“你再去爱那个另有新欢的淫妇,就如我还是爱慕以色列子民一样;虽然他们转向了别的神,爱上了葡萄干饼。”2我就用十五块银钱,一‘荷默尔’零一‘肋特客’大麦,把她给我再买回来。 [注1] 3然后对她说:“你要为我安心多住些时日,不要行淫,不要属于任何人;我对你也是这样。”4因为以色列子民也将好些日子没有君王,没有首领、没有祭献,没有柱像,没有‘厄弗得’,没有‘忒(tè)辣芬’。 [注2] 5此后以色列子民将要回转过来,寻求上主他们的天主,和他们的君王达味;到末日,他们必要战战兢兢地奔向上主,来分享他的美物。 [注3]

  1. 先知奉命赎回他的淫妇,是说明天主仍爱以民。十五块银钱,再加上约等于十五块钱的大麦,即等于收买一个奴婢的价钱(出21:32)。一“荷默尔”约合260公升,“肋特客”是半“荷默尔”。
  2. 关于“忒辣芬”,见创31:19;民17:5等处;“厄弗得”见出28:6;民8:27。
  3. 本节是2:2的回音,先知预言宗教和国家的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