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智慧篇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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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掌权者研究智慧

1【智慧胜于体力,智者胜于勇士。】2所以,列王!你们要听,且要明白;世上的判官!你们应受教;3统治群众,因百姓众多而自负者!你们应当倾听:4你们的权威,是由上主赐予的,高位是来自至高者,他要检查你们的作为,查究你们的心意。5因为,你们是他王国的公仆,如果你们判案不公,不守法律, [注1] 不按天主的旨意行事,6天主必要可怕而迅速地临于你们,对身居高位的,执行严厉的审判。 [注2] 7因为,卑微的人,还堪怜可恕;有权势的,必受严厉的拷问。8万有的主宰决不顾情面,也不畏惧权势,因为无论大小,都是他造的;他对一切,都一律加以照顾;9但对有权势的人必严加审讯。10所以,各位君侯!我的话是对你们说的,要你们学习智慧,不再失职。 [注3] 11谁圣善地持守圣善的法律,便是圣善的人;谁学习这些法律,必会寻得辩护。12所以你们应思慕我的话,珍爱我的话;如此,你们必将深受教益。

研究智慧的益处

13智慧是光明的,从不暗淡;爱慕她的,很容易看见她;寻觅她的,就可找到她;14一有追求她的志愿,她必预先显示给他们。 [注4] 15早起寻求她的,不必费劳,因为必发现她坐在门前。16思念智慧,是齐全的明哲;为她守夜不寐的,很快就必无顾虑。17因为,智慧到处寻找配得上自己的人,她在路上亲切地把自己显示出来,很关心地迎接他们。18智慧的真起点,是切愿受教;19切愿受教就是爱;爱即在于遵守法律;遵守法律,便是不朽的保证;20不朽使人亲近天主;21所以,慕求智慧引人高登王位。22万民的君侯!你们若喜爱王位与王权,就应尊重智慧,好能永居王位。23【万民的统治者,你们应爱慕智慧的光明!】

智慧的性质

24我要陈述,什么是智慧,她是怎样有的;我决不向你们隐瞒她的妙理,反而探源索本,将对她的认识公开陈述,决不歪屈真理。25我决不与使人消沉的嫉妒同行,因为,它与智慧绝无共同之处。 [注5] 26智慧人众多,世界才有救;君王明达,民生才安定。27所以,你们应接受我的训言;如此,你们必受教益。

  1. 此处“法律”,指铭刻于人心的自然律。见罗2:14。
  2. 见户20:12;撒下24:10-17;列下20:16-18。
  3. 关于统治阶级的职权和责任,见耶27:1-7;达2:21、37;箴8:5;罗13:1;伯前2:13-15;若19:11。
  4. 学者们多以此句比作“事前宠佑”。见若6:44-46;斐2:13;若一4:19。
  5. 作者在此暗示当时的神秘宗派。此派的僧侣对升堂入室的奥迹,常守口如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