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厄斯德拉上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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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杂婚的悲愤

1这些事完毕后,众首领来到我面说:“以色列民众、司祭和肋未人在可耻的事上,并没有离开当地的人民:客纳罕人、希威人、培黎齐人、耶步斯人、阿孟人、摩阿布人、埃及人和阿摩黎人,2因为他们为自己和自己的儿子,娶了他们的女子,以致圣洁的苗裔,与当地的人民混合;尤其首长和官员,是这罪孽的魁首。” [注1] 3我一听这话,便撕裂了我的衣服和外氅,拔我的头发和胡须,绝望地坐下。4当时凡对以色列天主的诫命起敬起畏的人,为了充军归来者的罪孽,都聚集在我周围,我绝望地坐着,直到晚祭。

认罪祈祷

5到了献晚祭时,我由悲愤中起来,仍穿着撕裂的衣服和外氅,双膝跪下,伸手向上主我的天主6说:“我的天主,我实觉惭愧!我的天主,我不敢向你仰面,因为我们的邪恶,积累得高过了我们的头顶,我的罪孽上达于天。 [注2] 7自从我们的祖先时代,直到今日,我们犯了重大的罪孽;为了我们的罪恶,我们连我们的君王和司祭,都被交在异地的君王手中,丧身刀下,被俘掳,遭掠夺,丢脸受辱,就像今日一样。8但是现在,转瞬之间,上主我们的天主,对我们施了仁慈,留给了我们一些残存的人,又在圣地给了我们居所;并且我们的天主,还使我们的眼目明亮,在我们为奴隶期中,使我们尚有少许生气。 [注3] 9我们原是奴隶,但我们在为奴隶期中,我们的天主没有离弃我们,反而使我们在波斯王前,获得了宠遇,使我们有了生气,得以重建天主的殿宇,重修废墟,使我们在犹大和耶路撒冷,得了保障。 [注4] 10现今,我们的天主!在这些事后,我们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只能说我们又遗弃了你的诫命,11因你曾藉你的仆人众先知,吩咐说:‘你们要去占领的地方,因各地异民的卑污行为,成了不洁之地;他们的丑行和罪孽,充满了那地方的各个角落,12所以你们绝不可将你们的女儿,嫁给他们的儿子;也不可给你们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为妻,也永不可与他们共谋平安和福利:这样你们才会强盛,才能吃那地方的出产,将这地留给你们的子孙,作为永远基业。’13为我们的许多恶行和重大的罪孽,这一切降到了我们身上之后,──我们的天主!其实你估低了我们的罪恶,还给我们留下了这些亡命的人,──14我们还敢破坏你的诫命,而同这些不洁的民族联婚吗?难道还要你向我们发怒,一直将我们完全消灭,不留一个遗民或亡命的人吗?15上主,以色列的天主!因你仁义,才剩下了我们这些亡命的人,像今天一样;看,我们在你面前都带有罪孽,因此,没有一个能在你面前站得住。”

  1. 梅瑟法律所以禁止选民与外方人联婚,是为保护宗教与道德的纯正(出34:11-16;申7:1-3)。
  2. 厄斯德拉像依撒意亚(依64)、达尼尔(达9)、摩尔德开和艾斯德尔(艾4)、希则克雅(列下19:14-19)等人的祈祷,都是旧约中感人肺腑的热心祷词。
  3. “使我们的眼目明亮……生气”一句,是指以色列人由居鲁士王起,多次蒙受天主特别的照和安慰(依40-55)。
  4. “保障”或译作“藩篱”,是指乃赫米雅四十多年前所修建的城墙,或泛指天主赐与的护佑。